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局(部、室)、直属事业单位、金江镇、园区各企业:
根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攀经信规〔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钒钛高新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攀枝花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经信规〔2023〕1号)相关文件要求(部分专业有调整,以附件1为准)。
三、申报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报人加盖单位印章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彩色扫描件。
2.继续教育证明。申报人需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3.业绩材料。申报人须认真阅览《攀枝花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文件关于能力、业绩的要求,提供本人任职以来能力业绩佐证材料,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并对涉及本人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做重点标识。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和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5.年度考核。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6.社保证明。申报人应提供近6个月在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7.业务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
8.公示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9.用人单位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证明(只限事业单位).
11.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四、材料要求
(一)网上所有上传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核验原件,并在每份上传材料首页上注明“此复印件(共×页)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二)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均用A4纸张双面打印。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并打印(一式两份)单独装订,其余材料按顺序订为一册。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答辩要求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行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照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七、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网上申报方式: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推荐。在一定范围内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贡献、推荐结果等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部门审核。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对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钒钛高新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予以退回或不通过,并在信息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评审委员会在信息系统接收申报材料后,纸质资料经本人及申报单位签字、盖章,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职称评审及证书发放。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发文确认职称任职资格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收取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执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含评审费和答辩费)。
(二)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职称申请。
(三)申报人员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评审材料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其任职资格。
九、受理时间
网上开始申报时间:2026年7月21日8:00
个人初次提交时间:2026年8月1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仁和区科创路8号(攀西科技城商务中心613办公室)
联系方式:魏老师 0812-3982826
附件:1.攀枝花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2.攀枝花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3.证明
4.攀枝花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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