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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职称申报指南(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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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0
所属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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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各评委会年度申报通知及各环节审核意见为准)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为帮助龙泉驿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用人单位规范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减少材料疏漏,提升申报质效,结合国家、省、市职称评审政策要求,现梳理申报核心要点与材料清单,供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参考。

一、申报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龙泉驿区区属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法人组织)等用人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不予受理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以审批机关核定的退休时间为准);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

其他说明:驻区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人事管理权限通过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驻区央属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属于龙泉驿区受理范围,确需委托属地评审的,须按程序报省、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指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或人事关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合法收入的人员(档案存放于区人才交流培训与人事考试中心,且近6个月在我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保),主要包括自由撰稿人、美术创作人员、音乐创作人员、策划人员等从文从艺人员(所在行业无资质准入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性要求)。

二、申报途径

龙泉驿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卫生技术等专业实行以考代评的初、中级职称除外),统一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线上办理。个人及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三、申报方式及政策条件

(一)职称评审

每年按计划开展1次,面向所有符合对应职称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体申报条件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政策文件查阅对应专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含破格条件),以及“通知公告”栏当年度有关评委会发布的评审申报通知。

(二)职称初定

每季度第一个月开放申报通道(申报被退回修改的,当季度第二个月仍可以继续修改和提交),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工作,且尚未取得职称的人员。具体申报条件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查阅《成都市职称初定申报指南(试行)》

(三)优秀青年评审

根据省人社厅年度安排组织申报,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主要面向年龄在40周岁(女性放宽至42周岁)以下,其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表现突出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年龄计算节点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具体申报条件可在省人社厅官网查阅《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注意: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请评审和初定。

四、申报评委会选择

按职称属地化管理要求,评委会按以下规则选择:

(一)龙泉驿区已组建评委会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不得申报区外职称评委会评审。

(二)龙泉驿区未组建评委会的专业、级别,申报人可按规定选择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建的评委会申报;市级未覆盖的专业、级别,按规定选择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建的评委会申报。

(三)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按规定选择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建的评委会申报。

具体评委会名称可参考附件,评委会年度评审计划可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评审计划栏目查阅。

五、申报材料与填报要求

申报人需提前线下整理准备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称申报期间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核实无误的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共×页)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审核时间:××××日”(手写或盖章,不得使用水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单位内部推荐程序审议通过后,在系统对应栏目上传审核后盖章的材料扫描件并填报信息。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申报信息、业绩材料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或在单位官方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内容须包含申报人基本信息、申报职称层级与专业、主要业绩成果、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公示后无异议的,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一)申报人填报材料(带“”的为必填栏目)

1.个人基本信息

逐项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标准证件照。“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首次申报为“毕业后参加工作总结”)栏填写简要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6001000字。

2社保参保信息

点击“上传社保证明”上传2类参保材料:①社保个人参保证明(近24个月);②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可通过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证明、天府市民云-社保服务-社保证明查询下载)。

若申报对应层级职称有任职年限要求,在任职期间有省外工作经历的,须补充提供对应时段的社保个人参保证明。

3.学历情况(从高中开始填写)

点击“添加学历情况”从高中学历起逐条填报,每完成一段确认后再添加下一段。

高中学历:附件上传毕业证书,或单位出具的学历核实证明。

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毕业证书准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毕业时间等信息,联网核验后完善学位信息。附件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位则不上传),以及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学位则不上传)。

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

点击“添加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逐条填报所有已取得的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第一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执行:

1)以职称作为资历条件的:上传①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含编号页);②取得职称的《申报表》或发证机关印发的职称文件完整彩色扫描件(二者之一);③取得该职称时,对应工作单位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2)以职业资格作为资历条件的:上传①职业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含编号页及全国统一联网查询截图);②对应注册证书(无注册要求的无需提供);③专业技术岗位聘书或聘文彩色扫描件,及聘任期间的参保缴费证明。该类情形下,任职资格时间从聘任时间起算。

3)不用作资历条件的其他职称、职业资格,参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

5.现职业技能等级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情况

逐条填报已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第二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对照证书准确填报,并参照上条填报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6.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职称初定填报到毕业后参加工作情况、聘用(劳动)合同栏

点击“添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个人基本信息中参加工作时间起(以全日制学历毕业后正式工作时间为准)逐条添加工作经历至填报日期,须与历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保持一致;各段经历时间应连续,时间重叠的须注明为兼职,中断的须注明待业。

附件栏对应上传劳动合同(至少覆盖申报要求的任职年限)、任命书、聘书等佐证材料;早期工作经历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对应时段或历年社保证明佐证。

7奖惩情况(职称初定填报到其他材料栏

逐条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奖励、行业荣誉等,准确填写获奖时间、授予部门等信息,并对应上传佐证材料。

8.专业考试成绩情况(职称初定填报到其他材料栏

实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查验截图或其他可核验材料。以前参加过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的合格证书可填报到此栏。

9.取得现职称以来继续教育情况(职称初定填报到学习培训经历栏)

任现职期间的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完成情况,是职称推荐评审的重要参考。点击“添加取得现职称以来继续教育情况经历”按年度填报继续教育情况:

1)公需科目。按人社部门每年通知要求参加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上传当年及历年学时证明。

2)专业科目。按本行业、本专业要求完成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上传当年及历年学时证明。

10考核情况

点击“添加考核情况”供任现职称以来(首次申报为毕业后)满足申报年限要求的年度考核表,需能明确体现考核等次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单位出具相关考核证明。

11任现职前主要业绩成果

晋升高一级职称的申报人,须提供取得现职称以前的代表性业绩成果。以往申报职称已使用过的业绩,不得再次填到后续栏目使用。

12各类能力业绩成果(职称初定填报到其他材料栏)

根据下列不同栏目,点击“添加”按钮填报取得现职称以来(首次申报为毕业后)的能力业绩内容,每完成一条确认后再添加下一条。填报时要认真对照申报通知及政策规定的申报标准条件选择“业绩成果符合的政策条件要求”(注意其他业绩成果不计入满足政策条数)。能力业绩材料是职称评审核心评价依据,直接反映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实绩,请认真梳理、规范整理、突出个人在项目中的角色与实际贡献。同一次申报内同一业绩不可重复填报。

12.1 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

逐条上传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课题、专项工作等业绩,提供立项文件、合同、验收报告、成果鉴定、效益证明等全套材料(申报专业所属行业若有业绩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可对应提供业绩备案佐证,比如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的建设工程项目业绩);明确个人角色、职责及实际贡献,标注完成时间与应用成效(核心内容可醒目标识),确保材料完整可追溯。对照佐证材料准确填写时间、完成情况及效果、本人起何作用等信息,其中专业技术工作名称一般填写项目、课题等专项工作的名称。

12.2 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

逐条添加论文、著作类业绩材料,及代表性专业技术报告。

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数据库收录页、发表证明以及原文全文。

出版的著作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版权证明及本人撰写部分全文。

以上属外文资料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未公开发表论文的可提供本人撰写的发明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科研项目报告、质量鉴定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体现个人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

评委会要求查重的,须同步提供完整查重报告;无硬性要求的,鼓励自行开展查重并报送完整查重报告,佐证学术成果原创性。

温馨提示:务必提前通过权威渠道核验期刊、出版物合法性,严禁报送虚假、违规学术成果。

12.3 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提供主持或参与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正式文件。

12.4利情况

提供主持或参与取得的各类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有效证书。

12.5 成果获奖情况、入选人才计划情况

提供本人获得的各级政府机关、权威机构授予的奖励,及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证书等证明材料。

13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根据对应评委会配置,按需提供佐证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的任职期间完整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字数参考:高级职称3000字左右,中级及以下职称2000字左右)等材料。

14政策倾斜、破格条件

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需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破格申报人员申报资格一般实行线下前置审核,须先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成都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并加盖公章,再在系统对应栏目上传审核表、单位破格推荐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用人单位填报材料

1公示材料

单位公示须在当次申报启动后、单位初次审核截止前完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将公示结果证明(落款日期须晚于公示截止日期,不含公示截止当日)、公示照片、公示原件等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至“公示材料”栏目。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的,单位出具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首次申报为毕业后)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业绩与贡献等,重点说明业绩成果情况;明确单位已审核申报人全部材料原件,说明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出具明确的推荐意见(是否同意推荐)。

推荐意见须由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或加盖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落款日期须晚于公示截止日期(不含公示截止当日)。

3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上传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无对应空岗的不予受理。

六、线上审核报送流程

各职称专业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及评委会名称可参考附件

(一)报送至省、市级评委会流程

1非公企业人员:申报人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部门审核→市级评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2区属国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人提交→申报单位审核→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部门审核→市级评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3自由职业者申报人提交→区人才交流培训与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部门审核→市级评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二)报送至区级评委会流程

1非公企业人员:申报人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区级评委会→区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2区属国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人提交→申报单位审核→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区级评委会→区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3自由职业者:申报人提交→区人才交流培训与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区级评委会→区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三)职称初定报送流程

1非公企业人员:申报人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2区属国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人提交→申报单位审核→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3自由职业者申报人提交→区人才交流培训与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除评委会通知明确有特殊要求外,纸质材料仅需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初定申报表》。

申报人可系统“我的申报”栏查看审核进度:职称评审显示对应评委会“初/复审已接收”,或职称初定显示区人社部门“初/复审已接收”后,从系统导出申报表,按要求打印装订。

一般打印要求:A4纸双面原样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不得擅自改动内容、换页或加页,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

签字要求:申报人须在诚信承诺书、工作总结等需本人签字处亲笔签名;单位诚信承诺栏、考核审查及推荐意见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据实签署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申报表由单位统一按流程逐级报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对应部门。

缴费与答辩要求

1职称初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2职称评审费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收取。按照《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无需答辩的每人次140元),高级评审费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

3答辩安排、缴费通知等具体要求,以评委会申报通知、短信通知或系统“我的消息”栏推送通知等信息为准。

(三)结果公示与补充材料要求

经评委会专家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系统首页“评审公示”栏由评委会发布。公示期结束后,人社部门将按规定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复核期间接到补充材料通知的,请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报送;未按要求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通过。未接到补充通知的,请耐心等待后续流程。

(四)证书下载与材料归档

职称申报经复核确认通过的人员,按评委会或人社部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职称文件及《四川省职称评审/初定申报表》。

电子证书:全面实行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系统“我的证书”栏目下载电子证书。

材料归档:《四川省职称评审/初定申报表》须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仅此一份,遗失或损坏无法补领,请妥善保管。);职称文件归入用人单位内部档案(每单位一份,可复印给申报人使用)。

(五)诚信与纪律要求

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因信息不实、材料造假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复核等全流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行为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及证书的予以撤销,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用人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一个年度内有2人及以上存在材料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申报职称时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约谈或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限制网上推荐资格。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温馨提示

职称申报须由本人实名登录个人账号办理,请对照申报通知要求认真、规范准备申报资料。对申报政策有疑问的,可按申报通知公布的联系方式,咨询对应评委会人社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人社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要求,持续净化职称评审环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职称评审(初定)专业目录、评委会及主管部门一览表(2026年)


本指南未尽事宜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及当年度评委会申报通知为准。


相关政策文件:

1.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

2.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

3.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

4.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

5.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

6.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

7.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5号)

8.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49号)

9.关于印发《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7号)

10.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

11.关于印发《成都市职称评审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17号)

12.成都市职称初定申报指南(试行)(成人社办发〔202436号)

13.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职称评审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人社发〔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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