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特殊教育中心、民办学校: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49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州职称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6〕3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县 2026 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职称评审下放系列文件要求,我县教育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教体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各单位负责对申报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和推荐。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由学校组织考核、评议和推荐申报。
二、评审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
(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
三、评审范围及原则
全县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文件规定,“对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3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受到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的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考试C等(不含C等)以下人员不纳入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推荐范围。中小学校不在一线任教的教师不纳入评审推荐范围。学年末州、县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教班级提出红色警示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的不能参加晋级的情形均不纳入评审推荐范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教师系列评审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素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工作,采用查评备(听)课本(推荐单位要给予“优、良、中、差”等级评定和 300 字以内的评语),抽查批改学生作业情况,核查教师家访情况等,要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坚持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 5-7 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四、申报评审程序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审推荐、组织评审、审核确认等环节进行。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教育行政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员要在2026年7月20日9:00-2026年8月24日10:00内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情况信息,如实填报教师民主测评满意率、师德测评满意率和周课时量。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认真按照评委会要求的内容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佐证材料。个人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后,在用人单位未审核且还处于个人初次提交时间截止前,申报人发现存在信息漏填、误填的,在规定时限内可“自主撤回”,修改信息后再次上报用人单位。
特别提醒:职称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虚报、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料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职称评审。
(三)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收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申报学段、学科、所选择评审委员会,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情况。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应告知其原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上传系统的个人材料尽量上传原件,如上传复印件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印章均为红色)。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对公示中接到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用人单位合理运用个人述职、考核评价、民主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应综述申报人工作表现,主要业绩贡献、所符合的职称评审条款及推荐理由。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学校(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前如实填报“用人单位审核信息”,上传《公示证明》(须有公示结论)、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按程序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
学校对材料不齐、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可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前重新上报主管部门)逾期未提交或未能按要求补正材料的不再受理。
(五)主管部门审核
县教体局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六)人社部门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冕宁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七)评委会办公室审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冕宁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八)组织评审会议
评审组织严格按照学习政策法规、报告审查情况、评审专家分组、答辩(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家评议、召开评审会议、投票表决、资料归档等程序进行。
(九)评审结果公示
职称评审结果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统一印发通知。
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严格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推荐。利用川人社办发〔2023〕95号文件优惠政策使用的除外。
2.由各申报单位审核签章后的《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送审名单》(附件 )。
3.《四川省职称申报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一份,《评审表》由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再放置夹页证明材料。
4.单位推荐工作报告(详见附件4-3)。
5.公示情况(详见附件4-5)。
6.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及用人单位上传系统的材料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格式上传,所有材料上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后不再补报。
7.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8.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 。个人和单位可登录“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个人网上申报及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9:00-2026年8月24日10:00。各学校(单位)初次审核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7:00。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7:00。各学校(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10:00。纸质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地点为县教体局人事股。特别注意:网上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都严格限制,逾期将不予受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9.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 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10.重要提示。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1.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 9:00-12:00,14:00-18:00)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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