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雨城、名山区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度交通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定于7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交通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交通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初、中级职称。
(二)雨城、名山(含经开区)两区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交通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三)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雅注册单位。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规定执行(附件1)。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港口航道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专业)、A级注册验船师、B级注册验船师、工程咨询(公路专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对应交通工程工程师职称,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二)任职年限计算说明
1.任现职务时间、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2.不符合前述学历、任职条件其他人员,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申报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提前1年申报程序
提前1年申报政策不能叠加享受。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17日08:3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8:0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8: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8:00。
6.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0月12日。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1.本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登陆系统,选择雅安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员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上传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个人申报前,各级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先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单位注册。
(1)社保参保信息: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用人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学历情况:申报人员应上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
.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年度考核情况:申报人员应上传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延迟1年申报。
(4)学术成果:为强化论文著作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已发表论文应能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申报人员需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查重报告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重复率不得高于30%。未发表论文也需查重。
(5)个人业务自述:申报人员据实撰写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自述,主要反映任现职期间的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业绩)、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单位推荐:单位审核人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为加强学历学位审查,单位审核人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用人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上传书面情况说明。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资料,复印件须单位审核人员在首页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整本加盖骑缝章。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出具以下材料:
(1)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由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由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应层级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有关意见。
(2)综合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3)公示结果。将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雅安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附件2),注明公示结果,并上传提交审核。
(4)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仅事业单位提供。
3.部门初审:雨城、名山区(含经开区)交通运输局及人社局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
4.复审:市交通运输局对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5.材料报送:申报人员从系统导出并打印2份《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在《评审表》承诺书中工整书写“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评审表》双面打印并装订,不胶装、不做封皮,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中评委办公室。
四、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
(二)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于10月12日后持续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站。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申报人员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必要阐述。
(四)评审结果公示。经评审答辩,拟通过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确认程序。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中级职称每人收取200元(评审费140元,答辩费60元)。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等方面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查日期。
(四)雨城、名山(含经开区)两区交通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及各县交通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负责。自行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县区,如需委托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县(区)人社局向中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并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七、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0835-2610047
市人社局专技科:0835-2224855、0835-2220125
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交规〔2023〕11号)
2.雅安市()级职称评审公示表
雅安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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