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马尔康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马尔康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马尔康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市教育发展中心,四川省马尔康中学、四川省阿坝州高级民族中学、阿坝州外国语实验小学、阿坝州州级机关幼儿园:
根据《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州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市教育系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需完全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阿州教发〔2022〕69号)文件要求。
2.近5年以来,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其中近3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至少1次。
3.申报学段学科应与实际任教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高学段可兼容低学段,幼儿园除外)、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段学科一致,且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若申报学段学科与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需通过学科确认;若申报学段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二、评审对象
马尔康市辖区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四川省马尔康中学、四川省阿坝州高级民族中学、阿坝州外国语实验小学、阿坝州州级机关幼儿园,以及教研、教育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校外教育等教育相关机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评审方式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用“综合材料评审+专业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两项成绩加权汇总为申报人员最终评审得分。具体计分权重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育人成效等综合材料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教师专业素质测评(模拟课)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推荐原则、工作程序及工作纪律
(一)推荐原则
1.评聘结合、限额申报。严格按照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在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导向,未在岗从事对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一律不予推荐申报。严格落实人岗相适要求,严禁推荐在编不在岗人员(经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重点专项工作、临时借用的人员除外)。
3.公开公平、规范透明。全程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工作准则,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主动接受监督。树立正确职称评审导向,推荐名额重点向教学一线的在岗教师倾斜。
(二)推荐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报申请,同步报送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学历证明、论文成果、获奖证书等全部佐证材料。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自愿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将承诺书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于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首页。
2.单位初审考核。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履职工作业绩及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对照本单位职称推荐考核标准开展量化考核,择优确定初选推荐对象。所有参与材料审查的工作人员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签订《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单位民主测评。各推荐单位对初步确定的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全面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客观评价申报人员履职表现。
4.全员公示公告。各单位对拟推荐参评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完整涵盖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教学工作业绩、各类获奖情况、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核心信息,保障全员知情权、监督权。
5.确认推荐上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在对应职称评审表格中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公示结果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单独整理装订成册,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人事股。
6.党风廉政审查。所有推荐申报人员,须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党风廉政情况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材料单独装订归档。
7.落实五公开制度。各单位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岗位空缺情况、推荐工作方案、个人申报材料、最终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全程留存工作资料,形成专项工作落实报告。
8.逐级审核。各单位严格对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通过线上核验、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复核通过后,由市人社局二次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9.评审委员会评审。马尔康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马尔康市、小金县、金川县片区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评委,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参评教师总成绩按综合材料评审与教师专业素质测评(模拟课)比例进行综合计算,评审委员会按综合计算总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通过人员。
(三)严肃工作纪律
1.全流程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落实职称评审阳光操作要求,将职称申报条件、推荐流程、资格审核标准、评审进度、拟通过人员名单、最终评审结果等全链条内容全面公开,面向全体教职工、社会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程敞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纪检部门与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流程不透明等问题。
2.全渠道接访处置,闭环核查群众诉求。拓宽多元举报渠道,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实名举报、多人联合反映等重点信访事项建立专项核查台账,逐项细化核查举措,全面查清问题事实、精准厘清各方责任,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师德师风相关政策依规形成正式处理意见,限时向信访人反馈完整核查结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3.全主体压实诚信,从严惩戒造假行为。常态化开展诚信申报宣传教育,要求所有参评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学历证书、荣誉奖项、教学业绩、课题成果等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一经查实存在伪造佐证、虚报工作业绩、隐瞒关键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时间取消资格评审,同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依据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教师管理条例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形成强力震慑。
4.全要素从严审核,牢牢守住把关底线。压紧压实单位、经办人员、审核人员三级审查责任,审核环节聚焦申报人身份信息、岗位任职年限、从教履职经历、教学教研业绩、师德表现、廉洁从教情况六大核心要素逐项比对核验,分层分级交叉复核。坚持标准不放松、流程不走样,坚决整治审核流于形式、材料粗略核对、放宽标准违规推荐等突出问题,从源头防范不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
四、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一)网上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各项时间节点严格限定,逾期不予受理。
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10日
2.个人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8:00
3.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18:00
5.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
(二)纸质材料: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在word文档中编辑,并按申报学段归类存档。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信息表》中取得的业绩和所获省、州、县(市)层级奖项认真审核,确保属实后在纸质材料上签字、注明“属实”和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8.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等级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
9.符合相关要求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近5年师德师风考核材料(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师德考核结果)。
11.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2.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阿坝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及学习档案打印件。
1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
15.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6.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出具证明部门加盖印章的佐证。
1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或实验、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或相关业务工作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无教育教学业绩获奖证书,则出具学科成绩证明,全县统测学科成绩证明须由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学校统测成绩则由学校出具)
18.承担教育教学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中县(市)级公开课必须具有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片区或学区公开课必须具有学区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由学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19.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20.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后形成综合推荐材料。
21.中小学校长兼任教学课时证明一式一份。
22.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证明。
23.其他申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阿坝州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6,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一份。
(四)上述材料中《一览表》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五)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
五、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档案袋底部粘贴标签(附件5)。
2.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00元(含60元模拟课试讲评审费)。
(二)凡有空缺岗位申报评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纸质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将评审材料报送至马尔康市教育局人事股。
(三)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所有证书原件均需审验。
(五)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由评审会结束后统一保存留档,请申报者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3.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
4.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5.装袋底面标签
6.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
7.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证明
8.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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