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宜宾市白酒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宜宾市白酒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白酒产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经研究,2026年度宜宾市白酒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中评委)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市中评委负责全市白酒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白酒工程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若今年未组建或不具备组建白酒工程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应由各县(区)人社部门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证明函,委托市中评委开展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3〕7号)(附件5)和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全员答辩。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系统选择“宜宾市白酒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初审。各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核网站: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中评委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逐级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具体要求
(一)资格预审。
1.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初级、中级专技人员申报材料分别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中评委审查。
2.暂未设置白酒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区),可委托市中评委评审。县(区)的中(初)级申报材料由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送市中评委审查。
(二)经中评委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来领取归档。评审结束后3个月内请参评人员所属单位派员到市中评委领取返还材料,逾期不领将不再保存。
(三)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17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23:59;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23:59,并作为最终评审资料;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个人尽早提交申报材料,各级单位尽快审核提交,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8:00,逾期概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技术职称。
(二)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中级职称为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为每人次100元,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一并缴纳。
联系人:唐雪林、郝云;联系电话:2399319。
地 址:市酒业发展局发展协调科405办公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广路197号2号楼405办公室)。
附件:1.宜宾市白酒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申报说明
4.宜宾市白酒工程中(初)级职称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5.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3〕7号)
宜宾市酒业发展局
2026年7月15日
附件1
宜宾市白酒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专业
目 录
白酒工程专业下设3个子专业:白酒生产、白酒科研、白酒质量。
(一)白酒生产。包括原辅料储存与处理;制曲生产与管理;酿酒生产与管理;包装生产与管理、酒体设计(含酿酒生产操作、工艺管理、现场管理、生产数据管理与分析、计划管理等)。
(二)白酒科研。包括白酒科技管理(含白酒工程领域的项目管理、平台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科技管理等);白酒科技研发(含原粮、制曲、酿酒工艺、设备、材料、微生物、风味、副产物、新产品等);酿酒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白酒工艺设计(工程)。
(三)白酒质量。包括质量体系建设与运行;质量检验与检测(含白酒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检验及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等);质量审核与考核;质量提升与改善;酒体设计与管理(含基础酒验收与分类、白酒储存与管理、白酒品评、酒处理与水处理等)、白酒标准化研究。
附件2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 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附件3
申报说明
(一)社保参保信息。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附件上传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缴费单位进行申报,申报相关材料由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均审核合格并盖章。
(二)学历情况(从高中开始填写)。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三)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需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具备任职资格申报上一级职称,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
(四)现职业技能等级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情况。需提供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写到2026年7月,根据单位和专业技术能力变动分段填写。
(六)奖惩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七)专业考试成绩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八)取得现职称以来继续教育情况。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相关要求,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所需年限的继续教育培训材料。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九)考核情况。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十)任现职前主要业绩成果。任现职称或职务以前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初次申报不用填写。
(十一)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任现职称或职务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涉密内容可进行脱敏处理后上传。此项为必填项,是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十二)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十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十四)成果获奖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十五)入选人才计划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十六)身份证扫描件。
(十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1500字左右。
(十八)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十九)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书面说明。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十)单位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一)委托评审函。
(二十二)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
(二十三)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附件4
宜宾市白酒工程中(初)级职称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区 | 工作单位 (单位全称)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学位) |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 现从事专业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申报评审情况 | 电话号码 (本人手机) | 备注 | ||||
名称 | 年限 | 专业及 资格名称 | 首聘时间 | 级别 | 专业 名称 | 资格 名称 | |||||||||||
1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助理工程师 | 2019.07 | 中级 | X | 工程师 | X | X |
注:1.“所属县区”:按隶属或属地关系,选填市属、三江新区或X县区。
2.“申报评审情况”栏中,“专业名称”“资格名称”应严格按照评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级别”填写“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3.如有降低推荐条件、答辩等情况,在备注栏注明。
4.此表一式三份,逐级盖章留存。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