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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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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4
珙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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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20232号)有关规定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全县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注意:涉及继续教育培训学时需在申报前完成):

1.具备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满1年,经考察合格;达到农业继续教育培训合格(90学时/年),具备相应合格证或证明材料。

3.具备大学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2年达到农业继续教育培训合格(90学时/年)2年以上,具备相应合格证或证明材料。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4年。达到农业(畜牧)继续教育培训合格(90学时/年)4年以上,具备相应合格证或证明材料。

通过国家职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职称外语计算机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统一要求。

)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虚假作假行为,实现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1.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如下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水产。

2.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3.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执行。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6715—816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683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聘用情况的说明(模板参考附件2)、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4)、《宜宾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5),请一并报送电子版。相关表格资料可在宜宾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yibin.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八、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联系电话:08314318599。

                       珙县农业农村局

202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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