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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 2026 年度全市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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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0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国土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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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级各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我市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范围

巴中市本级、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从事国土工程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需委托评审的县,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委托函后,向巴中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二、评审专业及范围

(一)评审专业

国土工程专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整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

(二)评审范围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执行依据

严格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等规定执行,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和下载。

(二)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确有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者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的规定,从2016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五)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

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相应要求。

(六)社保要求

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报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如有不一致或单位变动,需提供情况说明和佐证。

(七)申报比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1.本单位取得职称人数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50%的,可正常推荐申报,但申报人数和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人数之和不得突破该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50%。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符合乡镇30年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推荐申报。

3.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引进本单位后首次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4.企业单位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5.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附件2),并提供本单位《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复核推荐、资格审查、专业素养测评、答辩、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备案、审核确认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选择“巴中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单位操作手册)。申报人员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包括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三)复核推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复审合格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申报人数50人及以下的,按50%抽查;100人及以下的,按25%抽查;100人以上的,按10%—20%抽查)。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抽查人数10%的,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审核,待行业主管部门重新提交后再按比例抽查,抽查结果达标后,将该批次所有人员申报资料提交至巴中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以上要求复核,并按程序提交至巴中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情况,巴中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

(五)专业素养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答辩。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同专业上一级职称的申报人,可不再参加专业素养测评,视同测评合格,直接参加答辩。

(六)答辩

1.中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从事专业与学历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也须进行答辩。

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对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审

巴中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抽取的专家开展评审,召开评审会议,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八)公示

巴中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评审结果备案

巴中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十)审核确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网上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详见《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没有原件的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式2份,纸质材料在评委会接收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

(三)相关要求。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初次提交时间:2026年711日9:00至81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2.各级单位初次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8:00。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次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8:00。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次提交评委会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18:00。

5.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18:00。

6.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10日18:00。

(二)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18:00,逾期概不受理。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三)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尚府路271号)人事科A2-520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382888688,电子文档发至邮箱:651764359@qq.com

七、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并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地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任职资格相关要求

1.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

2.任职时间计算。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则需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

3.申报人所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或荣誉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论文论著需见刊)。凡不属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或荣誉奖励等,均视为无效。

4.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八、其他事项

(一)国土工程专业类别详见附件3,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申报。

(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申报人员报送材料前将评审费用交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

(三)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827-5266285,网上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3.国土工程专业类别表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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