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州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
阿坝州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州县(市)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或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推荐申报评审要求
1.师德考核要求。在全州评审范围内的人员,须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同时,近5年以来,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其中近3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至少1次,方可推荐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学科匹配要求。申报学段学科应与实际任教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高学段可兼容低学段,幼儿园除外)、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段学科一致,且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若申报学段学科与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需通过学科确认;若申报学段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二、推荐原则程序及工作纪律
(一)推荐原则
1.坚持评聘结合,限额申报原则。各单位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开展职称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所有人员申报推荐均需在岗位空缺范围内执行。乡村任教类申报教师不受岗位空缺限额限制,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2.坚持德才兼备,实绩为先原则。严格落实“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核心评审导向,聚焦教师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履职实绩与岗位贡献,严把申报准入关口。严禁推荐在编不在岗、长期脱岗、空岗挂编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准,参与重点专项工作、临时合规借用的人员,可正常参与申报推荐。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全程规范职称申报、资格审核、人选推荐、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全面公开评审政策、申报条件、工作流程、推荐结果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监督,杜绝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评权益。
(二)推荐申报程序
1. 个人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报申请,同步报送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以及学历证明、论文成果、获奖证书等全部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员需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权负责,申报时须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签署完成后,需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至业绩证明材料内,一并提交。
2. 单位初步审查与量化考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日常工作业绩进行全面审核,同时严格核验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据学校既定的推荐考核标准,对申报人员开展量化考核,择优确定初选对象。所有参与审查的工作人员,须在审查完成后的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署《审查承诺书》(附件2)。各县(市)、直属学校(单位)需将本县(市)、学校(单位)《审查承诺书》统一归集、单独装订成册后按要求报送。
3. 开展内部民主测评。推荐单位针对确定的初选对象,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工作,广泛收集单位教职工的评价意见,确保推荐人选贴合大众认可、符合岗位实际要求。
4. 校内公示。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参与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长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全面详实,主要包含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核心教学业绩、各类获奖情况、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关键信息,保障公示公开透明。
5. 出具推荐意见及公示结果报备。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单位在对应评审表格中规范填写正式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公示结果材料依次经所在学校(单位)、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由各县(市)、州直属学校(单位)统一装订成册,单独报送备案。
6. 提交党风廉政审查材料。所有推荐申报人员,必须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审查范围为近3年)。相关审查意见材料由各县(市)、州直属学校(单位)统一归集,单独装订成册后专项报送。
7. 落实“五公开”制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项公开制度。各学校(单位)需针对“五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撰写专项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装订后集中报送;州直属单位直接装订成册报送。
8. 多级审核复审及评审报送。各县(市)、州直属学校(单位)严格对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通过线上、线下双重渠道,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开展首轮初审。各县(市)初审合格人员材料,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签章确认后,统一推荐至州教体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开展最终评审;州直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完成初审后,将推荐评审材料报送州教体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严肃工作纪律
1. 坚持公开规范,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阳光申报,全过程、各环节工作情况及推荐结果依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职称推荐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实名举报、群体诉求等问题线索逐一核查、认真核实,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回应,切实化解工作矛盾。
2. 严守诚信底线,从严惩戒造假。压实申报人员诚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申报承诺制度。对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律通报批评、师德考核一票否决,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 压实审查责任,严把程序关口。各单位严格履行初审职责,从严审核申报资格、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对审查不严、程序不规范、履职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全程严格监管,落实动态审核。坚持资格审核贯穿申报评审全流程,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凡在任一环节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存在违规情形的,即时取消申报资格,从严依规处置。
三、评审材料要求
本次职称申报分为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两部分,实行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各项时间节点严格限定,逾期不予受理,需按流程逐级审核上报。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平台
登录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单位参照首页《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完成申报与审核。
2.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1日
(2)个人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8:0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30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18: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
3. 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州直属学校(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控网上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各地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二)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局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州直属单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州教体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在word文档中编辑,并按申报学段归类存档报盘。学校审核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人必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信息表》中取得的业绩和所获奖项的层级省、州、县(市)级认真审核,确保属实后在纸质材料上签字、注明“属实”并加盖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8.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
9.符合相关要求的县(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近5年师德师风考核材料(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师德考核结果)。
11.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2.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阿坝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打印件。
1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
15.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6.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出具证明部门加盖印章的佐证。
1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或实验、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如果无教育教学业绩获奖证书,则出具学科成绩证明,全县(市)统考学科成绩证明须由有关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学校统考学科则由学校出具)。
18.承担教育教学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县(市)级公开课必须具有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片区或学区公开课必须具有学区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由学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19.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20.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后形成综合推荐材料。
21.中小学校长兼任教学课时证明一式一份。
22.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合格证明(附件4)。
23.其他申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双面复(打)印且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一册。
(三)《阿坝州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5,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一份。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的《一览表》由各县(市)、州直属相关单位学段(中学、小学、幼儿园)汇总,其中乡村任教类申报人员《一览表》单独汇总,在确保信息无误后签字盖章统一报送(同时报电子版)。
(四)上述材料中《一览表》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五)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量计算时间、工作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四、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档案袋底部粘贴标签(附件7)。
2.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五、其它事项
1.各单位应在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推荐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提交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的专题报告。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40.00元。由于全省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请在缴费前提前咨询州教体局财务室(电话号码:2821236),确定缴款方式再缴费。
3.凡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县(市)、直属学校(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将评审材料报送州教体局人事教师科,逾期未报者后果自负。
4.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5.所有证书原件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审验,直属学校(单位)由本单位审验。
6.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由州高评委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申报者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
4.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证明
5.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情况一览表
6.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7.装袋底面标签
8.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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