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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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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6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阳市数据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数智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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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数据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下简称数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专业下设8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分类安排。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评审市本级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初级、中级职称和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中级职称。“中评委”受理扩权试点县(安岳县、乐至县)书面委托的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中评委”受理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书面委托的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2〕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有关初、中级职称评审要求执行,可登录省大数据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对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资历、层级限制,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较强、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本人学历、资历、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市人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以下简称职称系统)下载。网上申报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职称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职称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等对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真实性,并按要求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基本信息、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并出具单位公示结果材料(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所有公示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职称系统逐级上报审核。
(三)初审。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主管部门、县(区)数据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中评委”审核。各县(区)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县(区)数据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中评委”审核。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中评委”审核。市属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中评委”审核。审核过程需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中评委”办公室对县(区)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评审表报送。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程序后,逐级报送纸质评审表。各县(区)的纸质评审表报当地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数据主管部门汇总报送中评委办公室。市级部门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中评委”办公室。
(六)组织评审。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和答辩工作。对评审拟通过的人员,在职称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审核确认。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按程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中评委”办公室在职称系统发布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知后,由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
四、答辩要求
(一)本次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初级职称不需答辩。
(二)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四)答辩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均通过职称系统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2024年11月26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24:00。
(三)县(区)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8:00。
(四)个人及所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8:00。
(五)县(区)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8:00。
(六)纸质评审表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报送地点: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阳市数据局)0653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028-2663199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28-26110979、市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028-26110722。
八、注意事项
(一)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申报人任职资格时间、毕业时间等以证书、文件标注的时间为准。
(二)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三)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其他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计算任职资格截至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五)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各单位派专人到“中评委”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归档。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评审工作联系人:陈杜宇、杨建康
联系电话:028—26538215

附件:1.2024年度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
评审材料规范
2.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
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阳市数据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

2024年度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一、申报材料
(一)材料种类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材料。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可根据成果的层级、影响力以及本人作用等从高到低依次综合排序。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3000字左右。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本单位负责同志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破格申报材料。由报送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破格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人员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破格推荐报告需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
6.职称材料。现取得的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若现取得多个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7.论文论著。论文需提供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正文;论著需提供完整的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以及负责编写的章节正文。未发表论文的,需提供完整的各类报告、案例分析、规程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
8.年度考核材料。事业单位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需提供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至少提供近1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9.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0.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4年4月—9月)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11.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任现职期间,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得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时。
12.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3.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15.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其主管部门确认审批材料。
(二)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格式)上传职称评审系统。所有上传职称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在首页注明“此复印件(共×页)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材料,需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填写时间。
2.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职称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B。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职称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3.申报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密内容,一律不得通过网上提交,职称申报过程中发生泄密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
二、材料装订
申报中、初级职称的,网上提交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自行下载,并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整齐,防止脱页。除装订评审表外,另单独打印1份,均需完整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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