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盐亭县群众文化专业 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全县群众文化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县从事群众文化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规定的条件申报。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政策法规”栏查阅。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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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初次申报时间:2026年7月8日8:00至2026年8月7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2:00。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2:00。
(五)材料报送。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仅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一份),受理材料时间为:2026年9月4日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盐亭县凤灵街道丝源路2号303办公室(文广旅游局303办公室)。
四、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创建业绩档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盐亭县群众文化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报送流程如下:
(一)创建业绩档案
申报人员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网址为https://wlzc.tsichuan.com/)。
(二)单位审核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业绩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和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具单位公示结果材料。
(三)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人员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业绩记录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上传系统的所有申报材料使用复印件材料,每份复印件材料首页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鲜章(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其中,民营企业申报人员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文广旅主管部门和人社(党群)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经单位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备案后,就近在派驻地申报职称,所取得职称予以互认;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按照《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绵人社函〔2025〕115号)规定执行。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文广旅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
(五)部门审核
县文广旅游局和人社部门依次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六)盐亭县群众文化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复核
盐亭县群众文化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纸质材料由县文广旅游局统一接收并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将复核通过材料报盐亭县群众文化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盐亭县群众文化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盐亭县群众文化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以申报人员填报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公示、审核确认、发文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盐亭县群众文化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反馈至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审核确认通过人员任职资格通知。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申报人纸质材料经线下复审合格后现场缴纳评审费。
六、有关说明
(一)职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二)考核情况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考核机制的企业,由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情况说明或工作证明。
(三)继续教育情况应提供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的每年(含2026年度)9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学习证明。
(四)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需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准备(每项业绩扫描成1个文件)。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注明“情况属实”,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印章。
(五)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党风廉政(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和效益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手写签名,加盖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单位公示结束时间之后。
(六)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盐亭县文广旅游局(凤灵街道丝源路2号3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7222825。
评审系统技术服务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盐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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