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东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各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凉山州职称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全县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评审、职称初定一种类型申报。
(二)初定专业。开展初定的专业有:林业。
(三)初定条件。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执行。其中参加中级职称初定人员所要求的业绩条件参照(川林规发〔2023〕3号)职称评审所需业绩条件执行。
(四)初定方式、程序。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照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规定审核报送申报初定不需要选择评委会,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
二、职称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全县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林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在处分、处罚及其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专业。
(三)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按照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申报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7月2日9: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7月31日17:3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8月7日17:3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8月11 日 17:3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8月18日17:30;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3.送审单位审核推荐。县林草局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真实性。
4.组织复审。县林草局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县林草局。
现场审核审原件收复印件,须提供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论文及业绩材料等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查,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5.评委会评审。组织召开初级职称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将在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公示。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县林草局将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评审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六)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8
月19日至8月22日(8:30-12:00,14:30-17:30)。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县林草局414室,联系电话:5422353。
2.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3.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4.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5.年度考核。申报人须提供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任职年限、累计工作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延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1个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由申报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7.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8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8.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9.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要按照我州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各下属事业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3.2026年度会东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5.审阅材料记录表
6.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1日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