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东县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东县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行业实际,现将2026年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15〕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保险要求
申报人员须在我县连续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满6个月(自申报之日起向前计算),且社保缴纳单位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三)初级职称初定范围
初级职称初定仅限我县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未取得任何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交通运输相关技术工作的人员。
(四)限制申报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初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同一年度内,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职称评审和初定,也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不同系列或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二、申报专业
(一)专业方向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包括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领域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定额与规范编制、试验检测、养护管理、工程造价及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专业一致性要求
申报人须根据实际所从事的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岗位申报相应职称,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活动等材料应真实、准确反映本人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工作和科研实践。实际专业技术工作内容与申报专业方向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评审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近相关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在基层工作,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可提前1年申报。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5.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二)助理工程师初定
1.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职称初定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上传,系统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一律不予受理,线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材料装订报送。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前,各级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先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单位注册。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评委会选择“会东县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所填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英语和计算机备案等内容。
(二)诚信承诺
申报人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承诺全部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涉密材料须提前脱密处理。因材料模糊、缺失、填报错误影响评审的,相关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三)单位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查验申报资料。单位应成立考评小组,采取领导、专家、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着重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和工作实际贡献等,进行审核查验。审核查验无误后,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资料,均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业绩贡献等情况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3.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出具“党风廉政(廉洁自律)审查意见”,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所在单位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由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具审查意见。
4.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综合推荐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缺一不可,不少于1000字。
5.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社保缴费记录、学历学位查验证明、公示结果、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按程序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查。
五、报送评审材料及装订要求
纸质材料共2本,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刷、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用《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第一页作为封面。一本为系统中下载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本为装订的申报材料,内页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页均需申报单位审核人员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装订顺序:1.系统中下载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2.学历学位有关材料;3.职称或职业资格有关材料;4.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工作总结;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6.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7.继续教育佐证材料;8.年度考核表。
申报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务必准确填报,误报、漏报直接影响电子职称证书生产。
六、相关工作纪律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人员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称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的规定,职称评审费为初级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职称初定不收取费用。
八、报送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7:00;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17:30;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7:30;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7:30;
(五)现场材料收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查工作由会东县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经当面审查无误,并完备手续后视为受理和有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评审材料于2026年8月25日前,报会东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周伯彪,电话:13989234933。
附件: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会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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