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县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26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县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
(二)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专业)不属于评审范围和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任职条件。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含论文论著要求)、破格申报条件等,参照四川省人社厅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相应行业评审有另行规定和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人员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题专栏”“深化职称改革”“职称政策文件”栏(网址:http://rst.sc.gov.cn/rst/zcpsbztj/zlList.shtml)或“眉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以下简称“眉山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meishan.scjxjypx.com)“政策文件”栏,查询相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二)其他条件。社保材料、学位学历、职称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继续教育、年度考核、业绩材料、论文论著、公示材料、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委托评审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2)。
三、申报工作安排
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安排详见《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创建业绩档案。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需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业绩记录系统 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和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推行使用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 促进业绩成果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文物办〔2026〕14号)规定,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业绩记录系统”(https://wlzc.tsichuan.com/)、“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https://202.61.91.3/wbzc/)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参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见附件3)规范填写申报专业名称,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提交所在单位审查。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我县设立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中职学校讲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档案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新闻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若不在上述评委会受理范围内,请及时与仁寿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管理股对接(联系电话:028-36285701),按流程申请委托评审。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对照申报专业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对符合条件者,应将其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并填写公示情况,按程序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推荐至行业主管部门。
(四)复审推荐。行业主管部门登录系统,按照职能对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资格条件、程序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委会受理。各评委会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复审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六)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员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于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前报送至各评委会办公室。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2)要求装订,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不全、未填写时间、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要求等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组织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对线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原则上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八)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各评委会办公室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九)办理相关手续。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应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各评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后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或登入PC端“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或查询“职称信息查验”选项,输入要求的信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验。
五、面试答辩
(一)答辩对象:
1.除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外,其他职称申报人员均需参与答辩。
2.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二)答辩内容。答辩结合申报人员所从事工作,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果。答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答辩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提交评委会评审,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的申报人员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六、申报时间
个人首次申报时间:2026年6月30日9:00至8月7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8: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至9月24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七、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申报人或所在单位在线下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八、有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下属单位,尽早登录网站、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人申报或完成网上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各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26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四)申报人员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各审查推荐单位、评委会办公室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九、重要提示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部级、省级业务协同平台实现与多个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通过共享社保库参保信息、社保卡库社保卡照片、教育部学历信息、省考试平台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对申报人的身份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提供支撑,通过共享市管库单位数据对全省国企、私企单位信息的存在性进行核验。请各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注册账号、填报信息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附件:1. 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安排表
2. 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 四川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9日
附件1
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安排表
评委会名称 | 组建部门 | 评审范围和对象 | 材料收 集时间 | 联系电话 |
仁寿县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仁寿县中职学校讲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县教体局 |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教育教研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由县教体局另行通知 | 36201045 |
仁寿县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县农业农村局 | 从事农艺、农机、水产、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详见正文“六、申报时间”规定 | 36241789 |
仁寿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县人社局 | 从事化工、机械、材料、国土、交通、林业、水利电力、市场技术监督、环境等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详见正文“六、申报时间”规定 | 36285701 |
仁寿县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县住建局 | 从事建筑设计、工程测量、房屋建筑结构、给排水、燃气、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市政道路桥梁、景观园林、环境卫生、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详见正文“六、申报时间”规定 | 36217432 |
仁寿县档案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县人社局 | 从事档案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 详见正文“六、申报时间”规定 | 36285701 |
仁寿县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县人社局 | 从事文物博物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详见正文“六、申报时间”规定 | 36285701 |
仁寿县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县人社局 | 从事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详见正文“六、申报时间”规定 | 36285701 |
仁寿县新闻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县人社局 |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详见正文“六、申报时间”规定 | 36285701 |
附件2
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仁寿县2026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请各申报人员及单位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规范
(一)《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双面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各评委会办公室。
(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
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1)。破格人员须在《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破格情况栏注明“破格”二字。
2.《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送审名册》(附件2-2)。
3.社保材料。申报人员推荐单位一般应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系统会自动匹配社保缴费记录,若未匹配成功请上传近6个月的参保证明)。因劳务派遣、借调、单位改制、集团管理等原因导致社保缴费单位与推荐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务派遣协议、借调文件、单位改制批文等)并附书面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加盖社保缴纳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2001年以来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申报人,申报时在系统输入证书编号,点击联网核验按钮,系统自动调取共享接口获取证书编号对应的学历信息,并进行展示。若不能查询或不存在证书编号的学历信息的,自行填写并上传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后一并上传。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5.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6.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本人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开始填写,并在附件上传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
7.继续教育材料。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申报人员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证明材料,并分年度上传。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在“眉山继续教育网”或四川省人社厅官网首页“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基地”栏(网址:https://rst.sc.gov.cn/rst/jxjyjdjsxm/zlList.shtml)等继续教育平台参加在线学习并打印证书;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学习,学习情况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做好登记。
8.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申报资格年限1年的提供2025年,2年的提供2025、2024年,3年的提供2025、2024、2023年,4年的提供2025、2024、2023年、2022年),并分年度上传。未建立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组织,提供规定任职年限内履职情况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原则上应分年度由当年度实际工作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内容包含申报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任职的时间段(起止年月)、任职期间的具体岗位及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对应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价(需明确结论为“合格”以上)、单位名称及出具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待影响(处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后才能申报。(3)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待影响(处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后才能申报。
9.业绩材料。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项业绩扫描成1个文件)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
(1)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材料要求:业绩佐证材料须对应评审基本条件业绩成果条款要求分类逐项准备。每项业绩须有对应的佐证材料,如合同、验收报告、采用证明等官方文件。图片及文字说明仅能作为辅助参考,不能独立作为证明业绩真实性、层次及个人贡献的有效佐证材料。
(2)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由所在单位核实后,注明“情况属实”,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印章。
10.论文论著。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需提供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本人论文。未发表的论文的,需按要求提供个人撰写完整的研究类、技术类、建议类等有关材料及被采用、认可文件原件或发文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出版的论著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本人编写章节等。
11.公示材料。应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业绩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结束后,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明确公示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加盖单位公章。
12.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落款本人手写签名),2000字左右。
13.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是说明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取得职称、职业资格等情况,以及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推荐破格申报人员的,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二是说明推荐情况,重点说明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明确是否影响其申报,说明申报人在任现职期间是否存在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意见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并手写签名,加盖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
14.委托评审。需委托评审人员,提前与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管理股沟通,人事人才管理股委托相应专业的评委会,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申报人员再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
上传到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并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和《评审综合材料》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二、材料装订
(一)纸质评审申报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联系电话和时间。
2.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
3.推荐审查意见。申报人工作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逐级盖章并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签署日期。
(二)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尺寸。材料装订须整齐、牢固,防止脱页。特别是《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要装订牢固,单独装订成册。
(三)评审综合材料按《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
(四)《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和《评审综合材料》统一放入档案袋内,并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复印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附件:2-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2.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送审名册
附件2-1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姓 名: 联系电话:
申报职称: 申报专业:
工作单位: 是否破格:
序号 | 申报材料名称 | 页码 |
1 | 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送审名册 | |
2 | 学历学位证书 | |
3 | 职称材料 | |
4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
5 | 继续教育材料 | |
6 | 年度考核材料(在编在职事业人员须到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个人档案中复印并盖章,未建立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组织,提供规定任职年限内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 |
7 | 业绩材料 | |
8 | 论文论著 | |
9 | 公示材料 | |
10 | 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 |
11 | 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 |
12 | 各行业评审要求的准入资格证等其他材料 |
附件2-2
仁寿县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送审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26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学历(学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及任职时间 | 任现职年限 | 继续教育年限 | 拟申报职称 | 拟申报职称专业 | 是否破格 | 公示结果 | 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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