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 系统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成都市委党校、各市(州)委党校、有关委托评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现将2026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以下简称“党校系统”)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节点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1日8:00至31日18:00,逾期系统将无法接收上报。
(二)各市(州)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时间为8月1日8:00至9月18日18:00。个人网上申报期间,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有关单位务必于9月18日18:00前完成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相关材料至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会”)。经审核退回的材料,个人补正材料后可在最终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
(三)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市(州)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8:00。
(四)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
申报评审范围为党校系统及有关干部培训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三、线上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人社厅统一部署以及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个人和单位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操作手册下载、申报和推荐。
(一)个人申报。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清晰、完整、规范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材料须按要求详尽命名。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料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或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高级职称评审,应通过系统向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出具《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并上传申报资料。评审结束后,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高级职称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高评委报送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二)单位初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进行推荐的人员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盖章扫描件,并逐级提交。
(三)部门审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高评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高评办复核。高评办对送审单位系统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送审单位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高评办。高评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提请高评委会评审。
(五)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学科组(专业组)评议、评审会议等。破格申报人员在进入评审会议前先进行破格申报资格评审,通过后再进入评审会议。评审会议期间,由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人社厅审核确认。高评委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人社厅审核确认并发文。委托评审公示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到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统一领回纸质申报材料,及时移交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高评办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查看和下载证书。
四、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或有关政策要求的不予受理和推荐。同时,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一贯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多维度立体式考评。申报人相关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在申报材料提交前发表或结项。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申报人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本年度高级职称转评工作同步开展。
(二)报送要求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需按照以下名目及顺序装盒,所有复印件需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侧边加盖骑缝章。有关单位应逐项查验原件,并做好线上线下申报材料一致性审查工作。
1.《2026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1份。汇总表由送审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盖章报送,并提供电子版。
2.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对折打印1份,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人简历(含学历)、现职称和取得现职称年限、申报专业、业绩成果、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公示结果等情况,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
4.《2026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表》(详见附件2),A3打印。相关佐证材料(含涉及门槛条件的教学、科研、咨政成果原件,不需填写和提供非门槛条件佐证资料)按填表顺序附该表后。
5.代表作2项(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放入申报材料档案盒,复印件2份(涉及申报人个人及单位等信息需作涂抹处理后再行复印)装入鉴定论著文件袋。历年暂缓评审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2项缓评后新发表的代表作。
6.答辩材料1篇(不需涂抹申报人个人及单位等信息,一式七份并装袋)。
7.其他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空缺证明材料1份,加盖属地人社部门公章;破格、提前、降低学历申报证明材料;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8.《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详见附件3)1份,粘贴在申报材料档案盒封面。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发〔2018〕13号)、《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版)》(川人社办发〔2025〕49号)等文件精神,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压实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各方责任,确保本年度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工作合规推进。
(二)申报人需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线上和线下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需保持完全一致且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
(四)申报纸质材料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县级党校由市级党校统筹)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报送,经现场审查无误,并完备相关手续后视为受理申报。
(五)申报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例如,申报评审高级讲师,要求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党校系统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党校教师工作满5年,则需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讲师职称。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七)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东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 丽,19130805887。
附件:1.2026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2.2026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
称申报表
3.2026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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