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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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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6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所属地区:
职称分类: 新闻专业人员 > 新闻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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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镇),各部门(单位),眉山天投集团,各类非公有制组织: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眉山天府新区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新出〔2023〕6号)规定执行。

申报程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选择眉山天府新区新闻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对照新闻专业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条件者,应将其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并填写公示情况,按程序推荐至行业主管部门

(三)复审推荐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对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

(四)纸质评审申报表报送

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本人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党群工作部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五)组织评审

评委会对线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组建部门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后发文。

(七)办理相关手续

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应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党群工作部统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四、面试答辩

(一)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实行全员答辩。

(二)具备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初级申报人员。

(三)评委会及组织部门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申报时间

个人首次申报时间:2026年6月29日9:00至73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14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2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4日18: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6年9月1日9:00至9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申报人或所在单位线下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26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三)申报人员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八、联系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融媒体中心028-3668701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6楼618-2办公室政策咨询及材料报送联系电话:028-36465600

附件眉山天府新区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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