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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 关于开展2026年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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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5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办公室(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职称分类: 档案专业人员 > 档案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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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经开区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全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层级

申报对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层级。本级只评审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应向市级申报(中级职称申报流程详见宜档发〔2026〕5号文件)

申报条件

档案专业职称中管理员助理馆员为初级职称馆员为中级职称。申报人需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档发20232号)(附件1有关规定以及本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报和评审程序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和推荐个人和单位操作指南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如实准确详细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选择宜宾市南溪区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申报。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品德能力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对申报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重点为档案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用人单位需上传单位盖章的公示附件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扫描件等按程序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三)部门审核

档案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评委会审查。

(四)评委会办公室审查

档案局作为评委会办公室各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申报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五)区档案局组织评审

档案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审阅申报材料形成材料评审意见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信息系统”(评审公示栏)、南溪门户网(网址http://www.zgnx.gov.cn/,“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确认任职资格

公示结束后,区档案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审核中发现申报资格存疑或材料缺失的进行即审即退”,申报人或其推荐单位对相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逾期未完成疑点情况核实处理或未补齐材料的不予确认通过确认通过的人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在任职资格通知下发1个月内档案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按有关规定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申报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不再制发纸质证书。

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每份应独立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应清晰完整。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人姓名同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网上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社保参保信息:需上传个人社保参保证明若申报系统显示社保缴纳单位与用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还需上传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不一致原因证明材料。

3学历情况: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复印件

4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首次参评无需提供。已取得档案专业职称的提供现职称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还需提供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或提供从事相应职称工作的证明材料。同级转评需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分段连续填写,“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需如实填写各阶段从事的具体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等

6继续教育情况:提供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完成规定学时继续教育证书证明按照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7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8工作总结: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档案工作成绩及履职情况等字数8001000字

9.劳动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当前有效劳动合同。

10.公示附件:提供公示材料公示截图及公示结果。

1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应综述申报人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进入单位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思想政治表现档案工作业绩贡献拟申报职称单位内部审核及公示情况明确推荐意见。

(二)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人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将身份证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示结果证明及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原件装订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中推荐审查意见页前。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推荐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宜宾市南溪区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21023日前报送档案局。纸质材料报送:委办公室(区档案局),地址:南溪区政通路政府大楼612室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准确提供申报材料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终止本年度评审申报。

2申报和推荐过程中申报人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限进行申报审核推荐因错过申报系统截止时间导致申报人无法申报的由申报人或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3申报人任现职务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时间)。申报人论文成果奖励等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凡不属于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申报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和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9008月2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4日12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16日1200

逾期导致无法申报的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纪律要求

各有关单位严肃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在档案专业职称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结果记入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对已取得任职资格的予以取消;对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档案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雁萍,08313307033。申报单位具体经办人员请扫码加入2026年南溪区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微信群。

附件:1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宜宾市南溪区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

审人员名册

宜宾市南溪区档案局

2026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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