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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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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4
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自贡市
职称分类: 档案专业人员 > 档案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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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两委办,各区县档案局,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档发〔2023〕2号)规定(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职责和权限,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富顺县和荣县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委托自贡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统一评审。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线上办理申报、审核。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以下简称系统)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7月3日08: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8月3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初次审核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8月31日12:00。

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9月5日12:00。逾期或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14日12:00,逾期视为申报无效。

(二)线上缴费及线下提交材料。申报人员登陆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9月24日12:00。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评审程序

(一)线上申报与逐级审核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选择评委会进行申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若所提交的材料内容涉密,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组织专人登录系统,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专著等)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上传《关于公示结果的说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推荐提交至同级主管部门审核,民营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区县档案局提交。

3有关部门审核

区县主管部门、区县档案局、区县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及时登录系统,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符合申报程序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点击“审核退回”,要求其限期补充完善后受理;审核通过的提交至评委会。区人社部门委托评审初级和县人社部门委托评审中、初级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按程序上传系统。

4评委会复审

评委会复审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对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及期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一次性告知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线上缴费与线下提交材料

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即可进入答辩环节,申报人员登录系统,点击审核意见中的链接并完整填写缴款账号信息、电子邮箱,通过手机银行完成评审费用缴纳(馆员每人次200元,助理馆员、管理员每人次100元,收款账号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区县档案局、市级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汇总报送本辖区、本系统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三)答辩

申报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为档案专业基础知识。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系统,保持通信畅通;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

(四)专家评审与结果通知

专家对答辩通过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表决未通过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表决通过人员名单在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其相关材料将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区县人社部门委托评审的,其评审结果由市档案局书面函告。

(五)办理相关手续

区县档案局、市级主管部门在任职资格通知下发1个月内,指定专人到市委1号楼103室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移交用人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和所有人员的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遵守诚信承诺。申报人员对所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材料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被取消、评审结果无效、3年内不得申报等后果,均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切实履行审核责任。用人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和各审核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实存在为申报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从严把控时间节点。申报人员要充分考虑公示、逐级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及早提交申报材料、密切关注系统审核状态、第一时间补正材料。用人单位和各审核部门要合理安排审核、提交时间。因逾期影响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或申报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任职年限和相关材料时间计算

2025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今年不得申报职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申报人员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

(二)联系方式

0813—2219301(政策咨询、申报材料报送及缴费);028—86117759(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1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自贡市档案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自贡市档案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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