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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 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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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8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职称分类: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 电子信息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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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经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现将2026年度宜宾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宜宾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以下简称“市自然科研中评委”)负责评审全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普及等科研人员申报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类别

申报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研究人员按科技管理、科技情报、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研究、农业、畜牧、林、电子信息8个专业分类。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20264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5

、申报评审程序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主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

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进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已在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申报人员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点击“新增申报”,选择“宜宾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按照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人资料,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逐级提交。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享受激励政策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享受政策理由。

部门审核

各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交市自然科研中评委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1.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需经本人申请、工作单位推荐及所属业务(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自然科研中评委进行审查。

2.各县(区)所属单位人员申报初级职称的,申报材料分别经工作单位、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并上传委托评审函,报市自然科研中评委。

3.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三江新区、高新区所属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申报材料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自然科研中评委审查。其余县所属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申报材料分别经县行业主管部门、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县人社部门出具并上传委托评审函,报市自然科研中评委。

)市自然科研中评委办公室

市自然科研中评委办公室对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复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逐级报送至市自然科研中评委办公室。市自然科研中评委办公室对纸质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复核通过人员名单。

)市自然科研中评委评审

市自然科研中评委负责组织评审,按照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评审结果公示、确认任职资格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市科技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市自然科研中评委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审批权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发文发证。评审通过的委托评审人员,由对应县(区)人社部门进行公示、确认和发文发证。

)办理相关手续

各申报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市自然科研中评委办公室领回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装入个人档案(属委托评审的,需到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确认),逾期未领,责任自负。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四川人社”APP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再保留、退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现有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8日。

)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受理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68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8日18:00。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729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6日18:00,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14日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18日18:00

各用人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须按《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附件1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中山126号宜宾市科学技术局406科技人才服务科(市自然科研中评委办公室)。联系人:朱登基,联系电话:0831-8226207。

附件1.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2申报材料目录

3宜宾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宜宾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

人员名册

5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科〔20264号)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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