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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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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3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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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场监管局,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专业

(一)评审对象。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二)评审专业。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包括8个子专业,分别为: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遵守国家、省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政策。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市监规发〔20224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本条件,参照《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州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部门统一部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账号注册。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注册账号开展工作。已在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签署《职称申请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系统申报材料有原件的上传原件扫描件,是复印件的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加盖鲜章再扫描上传。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单位端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

(四)复审推荐。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1.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属国有企业进行审核,经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

2.各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逐级审核后选择县()人社部门提交,县()人社部门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委会受理。由评委会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复审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完整、推荐手续是否正确、评审表是否填写齐全规范,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六)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须从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申报材料,所有材料由单位初审加盖公章,报各县市场监管局复审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再报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最后报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369州市场监管局508机关党委(人事科)),同时缴纳评审费用。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阿坝州2026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要求装订(详见附件2)。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确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报送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九)发文办证办理相关手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中级任职资格文件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初级任职资格文件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评审表到州市场监管局508机关党委(人事科)统一领取,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同样效力。个人查验或打印证书,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评审费应在报送通过审核后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64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751800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720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831800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81818:00。请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682118:00

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369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508机关党委(人事科),联系电话:0837-2827695

注意事项:申报单位(部门)、审核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下属单位,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提示,做好本部门(单位)账号注册和工作人员账号新增,并逐级推进下级部门(单位)注册。各申报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登录网站注册账号、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持续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完成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三)各县()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审查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谁审核谁负责。评委会办公室要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公开公正

()实行五公开”“双承诺”“审核逐级负责制。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用人单位应落实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实行推荐工作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公平。申报人应对个人填写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用人单位应对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实行审核逐级负责制。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申报资格、材料真实、有效性进行初审。

()为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单位取得非定向职称资格人员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比例30%的,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同级非定向职称评审;同级岗位设置达不到设置比例的单位,原则上可以推荐1名申报非定向职称评审。

)申报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1231日,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64日。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任职年限以聘任年限为申报年限,企业人员任职年限以取得职称资格年限为申报年限。

)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61月至6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七、重要提示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部级、省级业务协同平台实现与多个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通过共享社保库参保信息、社保卡库社保卡照片、教育部学历信息、省考试平台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对申报人的身份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提供支撑,通过共享社保库单位数据对全省国企、私企单位信息的存在性进行核验。请各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注册账号、填报信息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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