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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工程技术广播电影电视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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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9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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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工程技术广播电影

电视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承担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机构,市级各新闻出版、网络视听、新媒体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1191要求,结合我市广播电影电视专业实际,经研究并报市职改办审核同意,现将2021年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广播电影电视专业高、中、初级职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转干部。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播技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技术、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技术、广播电视网络安全技术、融合媒体技术、电影工程等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重庆市工程技术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将以网上申报的形式,采取“线上审核、线下签报”方式进行,网报审查合格后,打印提交签章完善的纸质评审表供后期存档使用。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网址:2021102000011202359,申报个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请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网上申报审核工作,见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

(二)评委会审核时间:20211020日—1125日。

(三)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211120日—11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材料仅提供《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以系统输出格式为准)、《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以系统输出格式为准)和《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其他材料均在系统中上传。

请按时做好申报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人力资源中心(渝北区龙山大道333号广电大厦2713室,邮编:401147),电子邮箱地址:676866924@qq.com。联系人:王鹏程63633132、代磊63853565

三、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1191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所需相关表格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1191要求填写和下载。详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zwxx_182/tzgg/202110/t20211012_9795694.html

(一)纸质材料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以A4纸一式2份和电子表格版1份,需分专业填报,按人事关系,由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代理机构签章后,送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加盖公章。

2《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以A4纸一式2份和电子表格版1份,以系统输出格式为准,按表中的要求填写,需填写的栏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的填“无”。评审通过者的评审表须装入本人人事档案1份。

3《重庆市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以A3纸一式13份(其中原件1份,其余可复印)和电子表格版1份,以系统输出格式为准,按样表填写,公示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网上申报材料

1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2《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单以提交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查核、证明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3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须先按程序经审核同意。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专利、项目、课题、教案、病案,获奖等业绩成果。如系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复印件各一套,由所在单位负责查核、证明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相关材料或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套,由所在单位负责查核、证明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章后,在系统上传扫描件,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五、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条件,以新旧条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申报,申报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可按就低原则,由申报人自主选择按最新文件或旧文件执行,国家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或新条件中有“破四唯”、不将论文作为申报门槛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论文申报限制,其他业绩条件原则上按照我市现行条件执行。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的申报条件(参见http://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007/t20200715_7684163.html)。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各区县职改办、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将本通知转发申报人阅知。申报人所在单位负担审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或手续不齐备的,各区县职改办、各单位应通知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请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

(四)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属于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范围,以及未经公示、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人任职时间的计算截至20211231日。

(六)继续教育要求按原规定执行,申报高职称任现职期间每年不少于90学时、中级每年不少于80学时,其中,本专业继续教育学时每年不少于4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申报初级职称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七)申报转评本专业职称的,从事工程技术广播电影电视专业工作满1以上。

(八)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应按通知要求及时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九)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公示,申报材料签章、上报、受理,以及破格申报、流动人员申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学历学位查验诚信责任、申报评审纪律、申请复查等其他申报评审要求,按照渝职改办〔20211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20元。

(十一)材料受理地址: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人力资源中心(渝北区龙山大道333号广电大厦2713室,邮编:401147),联系人:王鹏程63633132、代磊63853565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20211015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办公室202110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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