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3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确定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现就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时间安排
专 业 |
评 审 范 围 |
网 上 申 报 时 间 |
工程技术 |
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
5月19日至6月15日 |
农牧专业 |
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
5月19日至6月15日 |
根据有关规定,凡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均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方式及条件
1.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从2023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全部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通过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办理(外网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
2.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条件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附件3)相关要求执行。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4.在非公有制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5〕27号)文件精神,可在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地申报职称,也可按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职称。
(三)相关要求
1.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近2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且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内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暂缓申报职称。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3.各镇,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三)收费标准
按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初级职称每人收费100元。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
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便可申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其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确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助理”级职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便可确定为“助理级”职务。
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条件的,通过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职称初定”模块办理。
三、申报、推荐程序
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推荐并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人通过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申报,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其他事项
请各镇及区级有关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基层单位及联系企业,并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报送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3301593。
附件:1.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2.工作单位用户操作手册
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
4.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