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报送2026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报送2026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
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所属事业单位:
经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于今年九月开展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拟评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
(二)已评初级职称调任其他层级(如幼儿园调小学、初中、高中;小学调幼儿园、初中、高中;初中调幼儿园、高中、职高调普高)学校任教,或现任教学科与已评学科不一致的教师。
二、申报评审职务应具备的有关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屏山县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屏教体发〔2024〕3-11号)执行。
三、评审申报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教育体育局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县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12、附件13):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在县教育体育局下面。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新增学校账号后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择“屏山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按程序系统提示进行职称申报。申报人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三)单位推荐。学校(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在“用人单位审核信息”中 “公示附件”单位应上传原件展示照片、结果公示照片、公示结果照片、公示期满有无异议的说明性材料 PDF 文档;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学校应上传推荐人选党风廉政审核报告、师德师风和教师职业道德审查情况报告、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材料 PDF 文档。审核完毕后,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审核。
(四)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数据推送至“屏山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委会办公室审查。申报材料提交至屏山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后,评委会办公室逐人逐项审核申报人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并告知原因。
(六)评审委员会评审。屏山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发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等审核确认后发文,并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八)时间安排。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6月1日 00: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23:59。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7: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7: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7:00。
6.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26年9月11日。
四、报送材料
(一)学校材料
1.学校推荐评审人员信息公示原件(含申报人业绩贡献〈原件展示照片〉、公示结果、结果公示、师德师风、党风廉政情况等)、张贴公示照片一式一份。
2.学校(单位)纪检部门统一出具的申报人党风廉政〈初评职称审查近一年、三级晋升二级审查近2年〉、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审查报告(报告务必表述清楚评职人员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党风廉政等方面的遵守执行情况,经单位纪检员和负责人<单位法人或主持工作人员>签字盖手印,并注明日期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3.学校(单位)对所有评职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审核结论的报告一式一份。报告中写清楚每位评职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符合所有申报条件,是否同意推荐上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审核人均签字盖手印,并注明日期和加盖单位公章。
4.《2026年屏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初步名单,届时可根据申报审核情况予以调整)》(附件1)、《2026年申报职称教师硬件材料审查情况汇总表(初步名单,届时可根据申报审核情况予以调整)》(附件4)各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本于6月5日18:00前发至342769514@qq.com。
5.学校(单位)出具一份综合推荐报告,包含岗位使用、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特别说明等内容。
(二)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一式一份,《评审表》由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不再放置夹页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查验证明(附件6)(先放学历学位证书查验证明,再放学信网查验学历学位信息打印件,最后放学历学位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
(3)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初评不涉及)。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提供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初评不涉及)。
(5)事业单位合同制教师、民办学校教师提供相应年限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文件或合同,同时提供6个月以上社 保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参加工作后取得)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培训结业证书。
(7)继续教育证明书(初评、同级转评近1年,三级教师晋升二级教师近2年)。
(8)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9)任现职以来以来教育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成绩考核证明材料。
(10)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
(11)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含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印证材料。
(12)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奖。
(13)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4)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务必经用人单位审核后彩色扫描(即证书和其他盖有鲜章的证明等所有原件单位审核后可以直接扫描,不用签注意见并盖鲜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审核并签注意见盖鲜章后再扫描),一项生成一个 PDF 文档上传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不再另行制作纸质佐证材料上报。
3.申报人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 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各学校(单位)规定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 2026年8月31日。
4.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在《2026屏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上签字确认。对没有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同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答辩
(一)答辩对象。按原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校(园)级领导、教研机构人员、享受放宽一年评职倾斜政策的教师均需答辩。
(二)答辩内容。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 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 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材料审核要求
(一)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履职,严格审查申报人师德问题,严把师德师风关。做好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教学业绩等基本评审条件审查;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申报信息规范性审查。
(二)各学校(单位)和职称推荐工作小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做好申报人员党风廉政(即单位规定接收材料的时间截止资格审查时,务必将所有申报人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王梅审查党风廉政情况,如果申报人党风廉政有问题或正在核实审查中,不得进入下一推荐环节)、师德师风审查。开展推荐工作前,要重点审核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好业绩材料展示,师德师风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凡申报人员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的,要坚决查处,取消参评资格。
(三)学校德育(政教)处、教务处要对申报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教学工作量开展审核,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评审要求的,不得推荐评审。
(四)学校教研组要认真组织申报人员上好汇报课或展示课,组织好听(评)课活动。同时,对申报人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科研、教育教学成果等业绩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核,并将听(评)课情况及业绩审核意见分别记录于《申报人员教研组评价记录表》(附件8)、《申报人员教育教学成果审核意见表》(附件9)。
(五)申报人员提供的评审材料,经学校(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对真实性无异议的,可不再在复印上签属“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审核意见,可直接使用原件进行扫描并生成 PDF 文档,上传于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对应栏目和“评委会需求材料”栏目中,作为评审佐证资料。
(六)申报人需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其所有信息, 评审时将依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核查申报人个人信息。
七、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职评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制、推荐评审淘汰制和推荐评审结果公示制。认真执行“五公开、一监督”(评审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并妥善处理评职中的各种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制造、回避、上交矛盾,否则实行责任追究并暂停评职指标的使用。要坚决杜绝学历、资历、业绩等方面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不按政策条件和推荐程序要求推荐上报者,一经查实,除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外,一并追究有关学校(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层考核推荐工作的指导意见》(宜教体函〔2021〕15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开展今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聘推荐工作。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申报初级职务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需答辩的人员另交答辩费60 元/人。上报评职纸质材料时一并交评审费和答辩费。
附件:1.2026年屏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2.XXX学校关于2026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3.XXX学校2026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结果
4.2026年申报职称教师硬件材料审查情况汇总表
5.推荐单位三方证明
6.(样表)学历学位证书查验证明
7.屏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审、职称确认中关于普通话等级要求的政策规定说明
8.申报人员汇报展示课记录表
9.申报人员教育教学成果审核意见表(中小学)
10.(模板)拟评一级教师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达标情况查验证明
11.(样表)工作量、任教学科证明
12.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
13.个人端操作手册
1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系统填写范例及填报说明(参照)
15.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上传注意事项(参照)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21日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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