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艺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所: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院农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艺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农艺相关工作,且具备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遒德: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年度考核方面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三)资历年限:
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助理农艺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四)能力、业绩:
助理农艺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五)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园艺茶叶;
5.植保;
6.土肥;
7.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8.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9.水产。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 专家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5月22日 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30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评委会发布公告、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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