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校(园)、教培中心: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0〕14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27 号)、《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县教育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评审范围: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汶川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的在编在岗教师。
评审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备件> 的通知》、(川教〔2020〕85号)、《阿坝州教育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要求执行评审。
二、评审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报信息和系统上传原件材料两个部分。
(一)网报信息。在阿坝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照相应栏目填报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材料,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具体网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系统上传原件材料。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含定期注册登记页)
4.普通话证书
5.继续教育证书(含验证登记页)
6.试用期转正定级文件
7.年度考核表
8.单位推荐材料
9.个人工作总结
三、其它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阿坝州2025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材料核查情况表1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2025年度汶川县教育系统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报送电子版1份,公示和公示结果(盖章)各1份。
(二)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要求,代收评审费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清。
(三)报送时间:2026年5月27日——5月29日
(四)网报安排:
1.申报人员准备好所有申报材料原件。
2.学校指定专人,指导申报教师完成网上个人帐号注册。(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未按时将评审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的单位,视作不报送,后果自负。
(五)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
1、阿坝州2025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材料核查情况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2025年度汶川县教育系统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4、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
5、《阿坝州教育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
汶川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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