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安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各县(市)档案局,州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3年度全州档案专业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州档案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和州本级初级职称。同时,受理各县(市)委托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全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档发〔2023〕2号)规定(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可向本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作出申报职称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作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单位管理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推荐。
单位推荐时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等五个方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主管部门初审
各县(市)档案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负责本县(市)企事业单位职称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初审工作,重点复审申报人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签署复审意见。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复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签署复核意见。
州档案局重点复审该申报材料是否属于本评审资格和本级评委会评审范围、材料是否完整、推荐手续是否齐备正确、评审表是否填写齐全规范,签署审核意见。
(四)打印材料
经相关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员打印装订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报送材料
材料打印完毕后,所有材料由单位初审加盖公章,报各县(市)档案局复审加盖公章,再报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加盖公章,最后报州委办公室档案监督管理科(州委办公楼一楼129室),联系人及电话:陈洪彬(18990430093)、梁秋月(13618143311)。为便于交流,请加入州档案局职称评审交流QQ群754217102。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对本地、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审查,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在后期材料复核中,如果发现申报人员资格不符合、材料缺乏真实性或有效性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学历、论文、业绩、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受理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2月7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助理馆员、管理员)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中级(馆员)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40元。
(三)不予申报。1.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在影响(处罚)期内的。2.在档案管理等工作中违法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3.涉及重大案件尚未定案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组织、司法等调查的。
(四)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3年度申报评审档案系列(初)中级职称任职资
格花名册
3.2023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5.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6.阿坝州档案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阿坝州档案局
2023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