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体育专业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乐山市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体育专业人员初、中级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市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体育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和范围
(一)评审专业:
体育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
(二)评审范围:
1.乐山市市本级、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
2.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扩权县(市)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市级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应向评委会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体规〔2025〕2号)(附件1)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4月27日9:00—5月25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
(二)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8:00。
(三)评委会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8:00。
四、申报评审程序
本次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级体育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系统,选择乐山市体育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按照《乐山市体育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需审核人签字,并注明“原件已审,材料属实”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盖章PDF文件),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县(市、区)体育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登陆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业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中评委(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申报受理。中评委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时,申报人员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打印,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中评委办公室。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体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中评委办公室。市本级的申报人员由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市体育局机关党委。
(六)组织评审。中评委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答辩、评委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七)公示和审核确认。中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体育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市体育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发文。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反馈委托单位。
(八)办理相关手续。请各推荐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辖区或下属部门、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基本要件的审查,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及签署时间须完整,要认真审核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6年12月31日止,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中级教练,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4年,则需在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初级教练职称。(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工作经历和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三)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或业绩、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与教练员专业相关或相近,否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四)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包含答辩费60元),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五)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
(六)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系统所有申报上传材料须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必须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下午18:00
材料接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449号
联系单位及电话:乐山市体育局 0833-2432867
职称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 m18582368002@163.com
附件:1.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2026年度乐山市体育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3.乐山市体育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4.所训练人员(队伍)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成绩一览表
5.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队员情况一览表
乐山市体育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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