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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4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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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育专业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省本级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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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关于报送2024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

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项目运动队:

  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就报送2024年度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育专业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承担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职称申报条件

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1〕35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与填报要求

  (呈报单位申请评委会路径

  呈报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点击“职称申报路径申请”选“评委会路径申请”点击“新增路径”,在弹出的列表中“职称等级”选“初级职称”,“职称系列”选“竞技体育教练员(教练员)”或“竞技体育教练员(运动员)”,“选择评委会”搜索“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育专业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点击“保存”申请申报路径。

  (二)申报人填报申报职称评审信息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选“个人注册”注册账号。登录注册成功的账号,按照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必填栏目(前边标注*的)均应选填相应内容,没有的应填“无”。

  2.工作总结,填写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目内。

  3.学术理论成果和工作业绩成效,只填写符合相应申报职称等级标准条件的有效成果和业绩,不符合的不得填报。

  4.比赛名称应按比赛规程发布的比赛名称全称规范填写,不得简写;多人、团体、集体项目运动员取得的成绩,应填报是否主力队员;教练员带训成绩,应选填主管或助理教练;培训(服务)起止时间、比赛时间、输送时间、运动等级取得时间等涉及时间的,须具体到月。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与体育工作相关)。申报人的继续教育学时统一由各呈报单位管理和认定。

  6.按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申报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初级职称,需要完成相应岗位培训。

  7.运动员成绩证书、运动等级证书应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8.申报人的《“六公开”监督卡》应加盖公章。

  9.所有填报的资格证件、资历学历、学术理论成果、工作业绩成效等信息,均应有证明材料支撑并扫描上传。无证明材料的,按无效信息对待。

  ()呈报单位报送申报职称评审纸质材料

  1.《2024年度体育专业职称推荐报告》1份(加盖公章),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各专业申报人数,应注明对本次呈报的所有申报人员系统申报信息、纸质申报材料等,均已逐项、逐栏、逐个内容进行了仔细核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均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同意推荐,以及本部门(单位)工作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等。

  2.本单位分专业的《申报人员花名册》各1份(系统自动生成,A3纸打印),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人个人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系统自动生成,A3双面打印,原件)和《工作业绩成效申报表》一式3份(系统自动生成,A4纸打印,原件),相关单位按规定在相应栏目内审核签字、加盖公章(“诚信承诺书”栏须申报人亲笔签名)。每人一袋,在袋上粘贴材料清单1份,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从事专业、申报方式。

  四、有关事项

  (一)严格执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等申报推荐程序。呈报单位要规范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主管部门(单位)、呈报部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所有表格中意见、签字、公章、日期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呈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称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四)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实行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推荐申报单位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承诺所推荐人员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鲁人社规〔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申报人应按评委会明确的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所有纸质报送材料,评审结束后,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工作业绩成效申报表》各2份以外,其他均不退还。

  (八)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

  (九)材料报送时间。

  系统材料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24:00前。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待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008号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办公附属楼312办公室。

  (十)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王宁、贾小荷   联系电话:0531-89657816

 

 

 

                                            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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