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药品技术中、初级、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2024年度药品技术中、初级、
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直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药品技术中级、初级、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市直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我局受理评审的职称系列为:工程技术初级(质量工程、食品工程、纺织)、药品(中药)技术中级、初级。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请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市监人规字〔2024〕8号);药品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请参照《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药监规〔2023〕6号)。
2.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对照通知要求,自行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2.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申报人应按评委会明确的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各呈报单位根据所报职称的类型请及时向“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或 “泰安市药品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泰安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委会路径。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数据修改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岳大街439号)611房间,联系电话:6136873。
职称申报评审收费严格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
附件: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2.职称申报明白纸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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