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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水利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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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5
莒南县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水利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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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水利局

关于报送2024年度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

初级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全县水利工程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根据《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水规字

〔202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沂市水利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水利工程技术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报送2024年度水利工程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水利工程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4.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1.2024年度全县水利工程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需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支撑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水规字[2023]3号,附件1)要求。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查询。

2.申报水利工程职称,应符合下列相应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中专学历,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期,经考察合格。

(2)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上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水利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4.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22-2024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数据。

5.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6.依据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规定执行。

7.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8.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条件的水利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可以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相应职称。

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1.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2)。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2024年度水利工程初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填报。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在个人进行注册前,其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须进行用户注册,并按照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路径设置好相应的网上申报路径(申报路径应设置为莒南县水利局),“职称系列”选择“水利工程”。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资料”栏目下载学习,系统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可登录该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浏览学习。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4.网上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纸质材料报送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5.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随意修改《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样式。要求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材料填写要实事求是,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证件相符。不符合填写要求和有涂改痕迹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凡未经县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6.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呈报的成果、著作、论文、奖励等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四、材料审核呈报要求

1.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审核的必要程序。要按照最新文件要求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准确填报网上申报信息并完整规范上传佐证材料,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2人以上必须进行推荐排序,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附件5),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评审材料一并呈报。

2.申报材料审查。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对照每一名申报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和佐证材料,再次审查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填写《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审查登记表》(附件6),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各单位呈报评审材料前,必须通过查询相关网站等方式对申报人员学历的真伪逐一进行核实,通过查阅评审公布文件等方式对申报人员专技资格证书的真伪逐一进行核实,通过审核聘用备案材料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聘文(聘书)逐一进行核实,并就包括上述证件在内的一应评审材料的查验情况形成报告,经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当年度评审材料一并呈报。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纪律要求

1.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的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2.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把好资格审查关。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发挥实效,严肃做好本单位职称工作。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六、其他事项

1、职称证书发放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证书管理办法通知》(鲁人社规[2018]22号)规定执行。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2.请各单位于8月1日至9月31日期间派专人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县水利局人事科(地址:莒南县城隆山路122号),逾期不再受理。各关单位(企业)应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呈报工作,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539-7231897

附件:1.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个人承诺书

3.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4.纸质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

6.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审查登记表

7.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莒南县水利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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