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聊城市自然资源系统各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要求和空缺岗位数量推荐评审人员,目前,初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相应岗位数15%的事业单位,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强,作风端正;热爱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3、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参加本次职称申报的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然资源工程技术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 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然资源工程技术技术员职称申报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辅导工作的能力,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
(2)能够独立撰写技术报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 具备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高技能人才参加自然资源工程技术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1)符合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相关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在生产一线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取得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获得者中的技能人才,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山东省职工创新创效竞赛活动一等奖获得者并满足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不受上述等级条件及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三)申报社保及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系统社保核验需为“聊城市本级”、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为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用人单位组织推荐。
(四)组织申报人填写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单位审查整理申报材料,及时上报。
四、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流程和填报要求参考《聊城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填报指南》。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份(原件,标准白色A3纸型,正反面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
2.2024年度职称评审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
3.2024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情况报告
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6.“六公开”监督卡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有关单位应由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呈报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集中审核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网上审核后,请及时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635-8321672
联系地点:开发区湄河路266号1005室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二)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惩戒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三)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2024年度职称评审填报指南及附件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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