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阳字【2024】第23号山东泰阳特种设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职称自主评审方案
山东泰阳特种设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
为健全企业激励机制,凝聚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广大员工业务与技能操作水平的快速提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开展2024年度企业自主评审职称工作的通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注重实绩。建立科学务实的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二)注重质量,突出特色。各部门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组织开展个人述职、现场答辩、综合考核等,对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适应岗位能力等进行民主测评,择优推荐参加评审。
(三)坚持严格程序。职称评审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方案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推荐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评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对推荐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有关职称评审的信访举报。
二、评审范围
凡在本公司从事质量工程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公司确定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资格。
三、申报标准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发展定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不低于市级和省级标准。评价标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以申报人取得的业绩、创新成果及实际贡献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论文等不作为评审限制性条件,坚持向一线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员工倾斜。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强,作风端正,遵守行业规范标准。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初级职称以近一年(≥90学时)、中级以近三年(≥270学时)为合格。
(五)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2)具有专业技术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了解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
(3)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担任项目小组成员,负责技术工作者优先考虑晋升。
3、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2)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使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3)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 近三年内,在从事工程系列工作中,取得专利成果者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晋升。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六)有关政策规定
放宽在非公有制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的条件,对其是否具有下一层级职称可不作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的,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0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8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按本条规定申报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上条规定。
四、申报推荐流程及评审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行各部门推荐、组织初审并进行汇总,泰阳检测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具体申报、评审流程如下:
(一)评审流程
公布申报通知及要求-个人申报-审核申报材料-公示参评人员信息-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印发职称公布文件-颁发资格证书。
(二)评审资格审查
行政管理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复审。严格建立资料审查把关制度,对申报系列与现工作岗位是否一致、是否达到申报的基本学历资料条件、提供的佐证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退回,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组织评审
1、结合申报材料受理情况,制定合理评审工作方案,并书面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建立职称评审委员委会。组成职称评审专门机构,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实行)》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评委会成员由公司全体高级工程师及部分工程师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员2-3人,执行委员7人,负责本次初级评审的资料审查评价及述职、答辩全部工作;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员2-3人,执行委员10人,负责本次中级评审的资料审查评价及述职、答辩全部工作。
3、筹备评委会议。职称评审筹备组对评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准备评委会材料、布置评审会场,做好评审前各项筹备。评委会名单在评委会开始前一天经公司办公会讨论确定,并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4、泰阳检测评委会贯彻公平公正、综合评价原则,严格遵守程序,坚持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好中选优。评审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除资料进行审查评价外,拟晋升初级职称人员进行现场述职,拟晋升中级职称人员进行述职后并现场答辩。
5、述职和答辩内容仅为完成的业务、工作量及成果。述职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以内,答辩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
(四)评审结果公开
1、评审结果公示。严格执行异议期公示制度。评审结束后,在公司内部进行统一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公布通过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评审结果核准备案。按照规定,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至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评审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并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对2024年自主评审工作计划如下:
|
专业 |
初级职称评审计划 |
中级职称评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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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名 |
拟通过人数 |
拟通过率 |
拟报名 |
拟通过人数 |
拟通过率 |
|
|
质量工程 |
2 |
1 |
90% |
8 |
6 |
85% |
六、评审纪律
1、纳入职称评委信息库管理的评委应积极配合参加评审工作,无故不参加的,取消其评委资格。
2、评委会各执行委员和专业评议组成员应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照规定认真开展评审工作。
3、评委会执行委员、专业评议组成员以及评委会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保密事项,并签订职称评审保密协议。
4、评委会执行委员、专业评议组成员以及评委会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向评委会执行委员“打招呼”、“递条子”,干扰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执行委员和专业评议组成员要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替参评人员“说情”、“拉票”,搞不正当活动,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予以回避。
5、评委会评审期间,评委会执行委员、专业评议组成员不答复任何个人和组织的查询。评审结束后,所有参与人员不得随意发表任何无根据、不负责任、有损工作声誉的言论。评审结果公示前,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个人和组织透露评审结果。
附件:2024年泰阳检测工程技术系列中初级评审材料要求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24年泰阳检测工程技术系列中初级评审材料要求
一、中初级评审资料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须从系统导出打印A3纸型双面打印,原件4份)。
2、提交申报人员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学历证书无法从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审查情况材料或签章确认的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3、现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参保证明或社保权益记录单一份。
5、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一份。
6、“六公开”监督卡和职称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各一份。
7、近五年取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奖励,及获得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县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累计不超过3件。附颁奖部门下发的奖励文件或奖励审批表等。
8、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专利,累计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须提供课题立项材料、《结题报告》、《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资料。科研成果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科研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申报人员作为发明人(设计人)获得的专利,提供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等进行检索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打印页面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或作品等原件,累计不超过3件。论文同时提供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期刊(期刊/期刊社或报纸/报社)信息查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和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检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著作同时提供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出版物合法查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打印页面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反映本人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参照2023年东营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材料报送第2条要求),该总结须由个人签字,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11、单位推荐报告1份(红头文件),推荐报告主要说明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组织推荐、公示情况等。
12、《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及电子版。
13、《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14、《东营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整理排序目录》。
以上职称申报材料中,凡提报复印件的,须复印完整、清楚,每页均由部门负责人核对原件,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员须列出所提供材料的目录,并按第14条的要求用拉杆夹装订;《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装订。
二、中初级评审资料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各部门于2024年11月15日前进行纸质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集中审核时间为11月16日至22日。
2、报送地址: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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