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初级(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潍坊市技师学院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职兼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与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贯通发展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77号)文件执行。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要根据任职年限情况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登记。
三、申报材料组成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系统导出《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纸型,双面打印,原件(一式3份、双面打印)。表中“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须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同意上报”等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和填写时间,不能空缺。
(二)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上传系统,其中报告验证期限应在2025年3月之后,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人员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确实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正常查验学历信息,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三)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可提供“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生成的各年度《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业务工作总结1份。《业务工作总结》重点总结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必须真实。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单位公章。
(五)《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按照任现职年限填写上传年度考核情况(如无年度考核表则无需填报上传)。
(六)《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见附件1)。
(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1份(见附件2)。
(八)《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见附件3)
(九)成果、获奖、论文或著作等,提供相关文件或佐证材料原件。
(十)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需提供纸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各一份,并发邮箱 wf5600169@126.com 邮件标题和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单位+电话”。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有关信息。
2.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等情况。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按照《三、申报材料组成》要求填写上报,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按顺序编写目录、排列,并有序装入档案袋。
五、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六、相关政策要求
(一)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精神,申报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具体要求。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有关政策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相关政策执行。
(四)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缴费方式于提报材料时到学院财务处缴纳。
(五)各呈报部门集中统一报送材料,网上报送时间:截止2025年4月9日,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网上材料报送同时,及时报送纸质材料。
报送地点:潍坊市技师学院(潍坊市潍城区浮烟山路11611号)图书楼403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6——3089522
联系人:李昌庆 刘琦
附件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申报人员花名册
潍坊市技师学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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