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属各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市直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全市文化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1.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文旅发〔2022〕20号)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艺术、文物博物系列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申报和审核要求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专家推荐、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的办法。单位要认真按照《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等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不得将单位职工评议与推荐委员会专家推荐相互替代。
(一)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1.用人单位组织推荐需坚持“六公开”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一并上报。
2.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必要程序。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主管部门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申报推荐程序的规范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从严从实掌握标准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二)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
1.呈报部门及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重点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评审条件;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2.建立材料审核约束制度,凡经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合格率低于80%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或单位,将退回所有申报材料重新审核后报送,退回材料超过材料报送时间未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申报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按《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有关条款执行:“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任命)职务的,还要由聘任(任命)单位领导予以解聘(撤销);自查实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并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损害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应当作为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失信主体将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财政性资金分配、评优评先给予限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等。
(二)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按《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有关条款执行:“给予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勇于承担推荐责任,积极履行审核义务,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纠正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职称申报推荐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存在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评审程序的,可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评审委员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对申报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经查属实的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
(一)报送时间
中初级: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
咨询电话:0536-8090259、8090261。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系统申报注意事项
2.纸质材料清单
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4.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5.职称申报明白纸
6.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属各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职称政策咨询电话
7.潍坊市文化系列职称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审查登记表(由呈报部门填写)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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