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市律师中级职称 评审材料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我市 2024 年度律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泰安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
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
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
标准条件申报相应职称。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材料收取时间及收费标准
1.市律师协会负责的三级律师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材料上
报时间为 9 月 2 日至 10 月 25 日,数据修改截止时间为 10 月
28 日至 11 月 30 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职称申报评审收费应严格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 号)
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中级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每人次 160 元。
3.报送地址:传媒广场 1012 室,联系电话:8515061。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政策执行,如
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如图所示,请各单位申请路径。
县(市、区)律所申报三级律师评审请直接与市律师协会建立
路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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