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关于报送2024年度药品技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4年度青州市药品技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不含兽药)生产、科研、设计、 经营、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等相关工作的医药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药品技术职称分为药品工程和药学(非医疗卫生机构)2 个专业。药品工程专业,初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药学专业(非医疗卫生机构),初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中)药士、(中)药师。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学历限取得药学专业、药品工程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学历,下同)
(一)申报员级、(中)药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 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级、(中)药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相应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相关年限要求是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每满1个年度为1年。
三、申报流程
2024年度青州市药品技术初级职称材料申报均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审核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需经单位、市人社局审核后,报至市工信局。
(一)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申报年度选择“2024”,申报级别选择“初级职称”,申报系列选择“药品技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以前年度已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和单位之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重复注册、建立。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职称专用档案袋:提供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版)、评审表4份、资格审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原职称证书复印件、现岗位聘书或聘文原件、六公开监督卡原件、专家评议情况表原件、公示情况报告原件、公示情况照片、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年度考核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编制人员工资证明、企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二)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以《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附件1)为基础,同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扫描件。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费用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网上报送截止时间与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一致)。
报送地点:青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8楼党建科1819房间。
联系电话:3253957/18505365257
评审费用:初级评审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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