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法字〔2023〕17 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做好 2024年度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 申报评审条件
1、农业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 1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能够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4)具备指导农业技术员的能力。
(5)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二)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2024年度初级职称评委会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从http://117.73.253.239:9000/sdzx-web-ui/business/login.html或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站登录,进行填报。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申报农业技术初级职称需提供以下材料: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生成,A3,一式四份,双面打印)。2.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文件或证书。3.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以及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材料原件及检索情况。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一式两份,并附能反应公开公示情况的5寸清晰照片1张)、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一式两份)、《“六公开”监督卡》(一式两份)。5.继续教育证明(申报农业技术员提取2024年继续教育数据,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提取近3年继续教育数据)。6.相应年度考核情况。7.无违纪违法证明。8.2024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推荐报告。9.申报人员花名册
改系列人员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准备个人申请、改系列人员公开监督卡(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两份)、单位意见(包括单位公示情况说明、注明改变工作岗位时间,主管部门盖章)。
三、审核要求
(一)单位推荐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范围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呈报部门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各呈报部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材料,接收材料的时间为11月22日前,过期不再受理。接受材料时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获奖证明等。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初级职称评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收费时间和期限另行通知。
报送材料地点:临朐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317703,电子邮箱:lqxnyjzgk@126.com。
附件: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
5.2024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花名册
6.改系列人员公开监督卡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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