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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集体存档人员初中级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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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4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省本级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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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集体存档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度集体存档人员初、中级工程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存档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集体存档单位应按时续签协议书,且无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的情况。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二、评审基本条件及政策要求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度初、中级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和政策,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建人字〔2022〕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从事技术员工作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二)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业绩成果要求,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参与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科技计划项目;或者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者参与完成省级以上工程建设工法2项。
(2)获得市级以上工程类奖项;
(3)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工程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篇;或与他人联合发表论文至少2篇;
(4)获得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
(三)有关政策
1.在职称评聘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2.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具体要求。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填报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受奖项目等材料。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一)网上申报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注册填报(系统使用方法见附件1)。呈报单位注册后请及时向“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或“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委会路径。
2.申报人员在填写“申报系列”时选择“工程技术”,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从事专业”。
3.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并填写“全日制学历”和“评审依据学历”学信网验证码。
4.申报年限计算截至申报年度12月31日。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著作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等截至提交申报材料时间。“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现职称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5年底。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执行。
5.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填写受聘现职称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课题/项目、获奖/表彰、其他等5类,要注意分类填写,避免出现各类内容混填的情况。其中,获奖/表彰情况应上传项目具体内容,不得仅上传证书,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课题/项目、专利应与从事专业相关,上传课题结项证明、专利证书及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论文需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及论文检索截图,著作需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等,不得上传用稿证明,不含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 电子刊物上发表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填写“题目”时先注明“论文”或“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页数(例如,“论文:《基于计算性设计思维的超高层办公建筑及其核心筒设计探讨》P116”)。
各类成果的“时间”要与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一致,取得成果的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超期的不予受理。“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例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6.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1200字以内。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
7.上传证明材料要求:申报人员应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和聘书(聘任文件)、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工作经历材料、代表性成果及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改系列评审的还应上传原《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申报方式为复合型评审的,需一并上传现职称所对应的《评审表》原件扫描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证明材料如有多页的,应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
8.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申报人应按评委会明确的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呈报的纸质材料要求
1. 《评审表》(A3纸型,系统导出并正反面同向打印。)原件2份,《评审表》“诚信承诺书”“单位意见”栏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
2.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学历信息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验学位信息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完后即时归还。
3.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附件3)一式2份。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应一次性呈报本单位全部初、中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申报人员信息。
4.申报完成后,应关注系统“状态跟踪”,了解申报即时动态,遇到申报退回等情况及时修改并上报。
四、材料填报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4日—9月30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申报信息经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评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单位统一报送《评审表》。
报送地点: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市场2楼东206室
联系电话:0531-88950224、8859797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1-81919792

附件:1.职称申报明白纸
2.六公开监督卡
3.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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