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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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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8
菏泽市农业中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菏泽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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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报送2025年度农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含档案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2025年度山东省农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6号)执行。

(二)对于所学专业不再限定相关或相近要求,按照从事专业申报职称。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相关或不相近的,与破格、改系列、由非企事业单位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人员同时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推进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市、县(区)人社部门公布的推荐晋升数额进行申报。

(六)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申报材料要求

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申报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如有涉密内容,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申报人员报送的纸质材料类别、数量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评审材料要求的通知》要求报送。

(二)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推荐2人及以上的,单位须进行推荐排序。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评委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员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专业)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农业系列增设水产、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方向,从事以上相关专业但不具备农业技术相应职称的,如需申报高一级农业技术职称,须先改系列(专业)申报同层级农业技术相应职称。

(二)报送材料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获奖证明等。报送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三)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职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职称申报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形式,具体收取材料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2.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3.破格申报推荐表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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