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关于报送2025年度水利工程 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菏泽市关于报送2025年度水利工程
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菏泽市水利工程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职称评审。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含档案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
1.2025年度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和初级工程师的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水规字〔2023〕3号)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水利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4.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需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6.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7.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供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规定办理的审批手续。
8.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9.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三、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
1.2025年度水利工程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以下简称“职称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往年已经注册的单位或个人不用重新注册,可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
2.请首次呈报的单位及时向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申请水利工程的申报路径,并要求下级各审核单位依次向上级申请路径。
(二)申报材料审核和呈报要求
1.申报材料审核。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的申报推荐办法。
2.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实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评委会组建部门及评委会办事机构)及电话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2.申报材料呈报。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名。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呈报部门报送的《申报人员花名册》,先按单位排序,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排列顺序和《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须一致。
3.申报材料审核、审查、呈报等各环节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受理申报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形式上不齐全、不规范的,退回提供1次补充修改机会,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修改并逐级重新上报。因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审核意见补充修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等影响评审的,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
(三)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2025年继续实行网络申报、网络审核。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需通过机要渠道报送,不得上传职称平台,对违规上传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申报人应实事求是、准确规范地填写所有申报信息,并在系统上传本人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6份(A3双面打印,系统自动生成,原件)。
2.《2025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此表中申报人员的出生年月日请以人事档案中认定的填写)一式3份,按专业、级别分开填写。
3.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高、中、初级各一份。
4.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著作、论文(需提供知网、万方、维普三大网站为主的论文查询页)、作品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能够查询的不需要提供原件,须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专章的网页查询打印件;原件毕业证丢失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单位查档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现聘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高级的按省系列主管部门要求,中级以下不作要求。
7.《2025年度XX单位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推荐评议结果认定书》(专家签名须手工填写)。
8.单位推荐人员信息公示材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0.破格申报评审的,须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一份,并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11.改系列申报评审的,须报送《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二份,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并报送反应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同时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 份,须由评审系统导出。
12.复合型人才评审的,须报送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
13.呈报评审高级资格的材料:(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2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人员信息公示材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负责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提供《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审查登记表》2份,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对审查登记内容负责。呈报部门审核汇总主管部门提供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审查登记表》,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后,将主管部门盖章扫描件和审核汇总后的Excel电子版后发送电子邮箱。
四、纪律要求
1.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符,申报人承担一切后果。对学术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证书的,按程序予以撤销。
2.严肃评审纪律。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和公示工作。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推荐等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对上一环节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其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评审程序的,通报反馈有关单位,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评委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评委会办事机构将适时汇总通报各呈报部门推荐报送材料审核通过情况。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各呈报单位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纸质材料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及菏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网上填报“明白纸”
2.职称申报相关表格
菏泽市水务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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