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各县以及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业等申报自然资源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自然资源工程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3号)中所列的专业范围。
(二)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自然资源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符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自然资规〔2021〕3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
(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材料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填写报送,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复核呈报的程序,报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登录“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报送。呈报部门报送前,需与自然资源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以往年度已建立申报路径的,不再重复建立。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2025 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此表中申报人员的出生年月日请以人事档案中认定的填写)一式 3 份,按专业、级别分开填写;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 6 份(A3 纸型,须由申报系统导出,双面打印);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著作、论文(需提供知网、万方、维普三大网站为主的论文查询页)、专利、标准等材料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能够查询的不需要提供原件,须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专章的网页查询打印件;原件毕业证丢失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单位查档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现聘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高级的按省系列主管部门要求,中级以下不作要求;
6.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高、中、初级各一份;
7.《2025 年度 XX 单位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推荐评议结果认定书》(专家签名须手工填写);
8.单位推荐人员信息公示材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0.破格申报评审的,须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一份,并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11.改系列申报评审的,须报送《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二份,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并报送反应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同时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6份,须由申报系统导出;
12.复合型人才评审的,须报送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
13.呈报评审正高级资格的材料,按省自然资源厅的文件办理。
四、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对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所报业绩材料要与所申报专业相一致。“服务平台”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材料,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确实涉及涉密材料,可由呈报部门与评委会办事机构商议后,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报送。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后,按照规定对拟推荐人员名单、推荐次序、申报人员《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审核通过的,将申报材料送呈报部门审核。
(四)呈报部门报送。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将申报人员材料通过“服务平台”推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审核。县区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呈报,市直的由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呈报。凡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主管部门(单位)人事机构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五)不予受理情形。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具体收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本次评审实行网上缴费,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自主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过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申报人员填报材料明白纸
2.申报人员花名册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4.破格申报推荐表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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