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党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校: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要求,现组织报送2025年度党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受理全市各区县党校教师讲师评审。原则上各区县党校要结合自身设岗情况进行推荐。其他地市、各大企业党校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市党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委托评审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参评人员须符合《山东省党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人社规〔2020〕1号)规定条件,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
(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申报时还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四)破格申报的须符合破格评审评价条件,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五)符合规定条件的兼职人员申报的,必须出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依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等要求,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填报说明》,在填写“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时,请务必按照《填报说明》第12条要求填写;在填写“任现职以来完成教育教学情况”时,请务必按照《填报说明》第13条要求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及成果名称,不得上传平台,评审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由呈报部门安排专人现场送达。
(二)纸质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3纸型,双面打印,原件)。申报人必须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2.《2025年度党校教师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四、审核要求
(一)审核材料。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单位公示。用人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拟推荐人员及申报材料等(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不含公示发布当日。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三)推荐评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审核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县、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人员,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职称申报、推荐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其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违反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评委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评审材料采取集中报送方式,截止日期为9月26日,如有特殊情况,经中评委办公室同意后,可延迟报送。报送地点: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组织人事部507室(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7777号)。
本通知中未涉及事项,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人:曹鑫 电话:0531-58697570
附件:1.填报说明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4.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人社规〔2020〕1号)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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