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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自然资源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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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9
潍坊市自然资源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自然资源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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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要求及工作部署,现就2025年度自然资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不含海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 (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不含海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3号)中工程师职称申报所需的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二)能力业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相应类别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至少1项条件:

  (1)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省级以上较高水平。

  (2)获得1项以上国家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参与完成本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写。

  (5)在中文核心期刊、CN或ISS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篇。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四)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

  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填报,系列选择“自然资源工程”,提交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提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材料,涉密材料需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二)应呈报的有关纸质材料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相应类别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1.《潍坊市2025年度自然资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一式2份,A4纸型,Excel格式上报。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型,统一使用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3.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写明“材料已审核,同意推荐”

  4.申报人员学历证明材料,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仅提交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报告1份,报告验证期限应在2025年12月之前,设置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评审表中有填写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复印件和学位验证报告。如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5.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及其他类业绩成果等原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评审表;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7.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打印的近5年来的继续教育学习证书,并由所在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8.《“六公开”监督卡》1份,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1份,并将公示情况的5寸清晰照贴在左下角。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1份。

  11.所在单位出具的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结果证明1份。事业单位人员的,须经主管部门确认盖章。

  12.单位推荐2人以上申报的,需出具单位推荐意见书和排序推荐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在系统提交时填写推荐排序。

  13.事业人员申报的,需一并报送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岗位工资证明,担任行政职务的提供《事业人员兼职审批表》及职务公布文件。市直事业人员申报的,还需报送《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况表》(见附件4)《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情况说明》(见附件5)。

  1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15.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其他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改系列(专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三)填报系统时需注意的事项

  1.填报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2.毕业院校及专业,严格按毕业证书规范准确填写,不得简写。

  3.聘任时间及年限中的“年限”指聘任累计年限,计算到2025年年底。比如2021年聘任,现填聘任年限“4”。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到2024年度。

  5.现专业技术职称规范填写(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6.“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严格按类别分类填写,每一类填报不超过3项,累计不超过15项。所填的代表性成果需已完成,佐证材料能体现本人姓名。不允许填写现职称资格以前和无原件的业绩成果。“位次”栏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申报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1.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2.各有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职称工作,不得放宽标准条件推荐申报,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发挥时效。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及复印件。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获奖表彰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

  报送时间:集中报送和审核材料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10月14日。请各呈报部门(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由专人负责一次性报齐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再受理。评审结束后,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并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后,发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报送地点:奎文区文化路187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9室

  联系电话:8521207

  电子邮箱:renshike_szrzyj@wf.shandong.cn

  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 号)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

      4.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况表

      5.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情况说明

      6.2025年度自然资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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