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140号
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驻济省直部门(单位)及高等学校,有关企业,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称申报范围
(一)我市申报范围。全市各级各单位申报中小学教师(正高级、高级)、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高级、中级)、实验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市直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人员。
(二)驻济省直单位申报范围。驻济省直各单位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实验技术中级职称的人员。
二、严格执行标准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申报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按照《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2号)文件执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教师发〔2019〕3号)文件执行。
坚持师德为先,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严格落实代表性成果制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原则,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正高级教师(含基层系列)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三、规范职称推荐程序
各区县(功能区)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办法》相关要求,规范开展评审工作。学校推荐办法所设定标准不得低于全省基本标准条件,并在本单位公开公布后生效。学校应在启动推荐工作30日前确定推荐办法,不得临时突击修订。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中,一线专任教师(非校级领导)不少于2/3,且应兼顾不同学科。单位在评议推荐参评人员时,坚持“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即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包括任教学科、学历资历、课时量、业绩成果、表彰奖励、资质评定等信息)、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推荐人选确定后,学校按照统一要求将推荐人员基本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不得推荐上报。其他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参照执行。
- 有序开展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
各区县(功能区)要按照鲁人社函〔2024〕59 号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的政策解读和组织实施工作。换发证书的教师取得基层职称证书后,须在基层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5年,符合我省相应统一职称的评价标准条件。基层职称换发工作与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教师相同。已换发基层职称证书的,不收回原基层职称证书。
五、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一)报送时间
10月27日-30日 全市正高级职称材料报送;
11月6日-7日 驻济省直单位、市直各单位、高校、企业职称材料报送;
11月10日-14日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材料报送;
11月17日-28日 各区县(功能区)副高级职称材料报送。
- 报送地点
济南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220会议室
- 报送方式
山东省职称评审系统、纸质材料、视频资料均需报送。
1.山东省职称评审系统。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单位、个人注册后进行填报审核。(登录网址: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
2.纸质材料。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评审表(或改系列评审表)、一览表(5份)、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教研工作分析报告)等。著作、教材等无法上传至评审系统的材料需提供原件(能够上传的无需提供)。呈报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推荐人员花名册、推荐工作报告、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材料、任教学科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议情况、推荐无异议公示报告、“六公开”监督卡、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岗位及人员情况表等。所有纸质材料(除评审表、著作、教材外)提交后不再退回。
3.试讲答辩视频。由呈报单位汇总后以U盘或者移动硬盘形式报送。
六、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不符合填写规范;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
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正高级教师(讲师)核心期刊论文查重。2025年度申报人员的核心期刊论文、论著、教材等材料,由申报人自查并提交查重报告。
(二)关于正高级教师(讲师)人选推荐。为确保评审质量,各区县(功能区)教育部门统筹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中职学校正高级讲师,以区县为单位采取试讲、答辩、教学业绩考察等方式,组织开展申报人综合评价测评推荐,并将推荐人选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区县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试讲和答辩环节须聘请异地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试讲内容由专家从申报人本学期任教课程中选取,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5分钟,全程录像,体现推荐专家镜头,画面清晰,并将参评人员试讲答辩视频统一进行录制。视频格式为mp4、flv等视频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视频文件命名方式:“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省市直属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委托评审单位等参照上述办法排名推荐。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各区县(功能区)、部门、学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政策宣传与思想引导,密切关注教师思想动态,提前排查化解矛盾风险。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功能区)、部门、学校(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市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切实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工作原则。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建立健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依据依规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完善评价办法。各区县(功能区)、部门、学校(单位)在制定职称推荐方案时,要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更加突出对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质量、“教好教会”能力与业绩的考核,强化全环境立德树人成效评价,发挥职称评审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强化评审监管。各区县(功能区)、部门、学校(单位)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要求,切实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健全投诉举报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实行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职称举报电话“校校公示”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并反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各级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问题及群众反映线索重点督查整改。
(五)严格工作时限。各区县(功能区)要统筹推进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倒排工期、快速推进,确保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按时完成。
济南市教育局联系电话:51708051,86126157;电子邮箱:jnsjyjrsc@jn.shandong.cn。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51705953。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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