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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交通工程系列初级和中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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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09
枣庄市市直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枣庄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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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交通工程系列初级和中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5〕47号)精神,现就2025年度交通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单位除外)、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1.学历资历条件。按照《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2.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规定,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5.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19号)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6.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执行。

  7.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124号)执行。

  8.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9.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量限制。

  10.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当年度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11.根据《关于建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枣人社字〔2024〕26号),对于突破省级重点项目关键技术难题、有重要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经企业负责人举荐、主管部门同意,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年限资历限制,“直通车”申报工程师,参与重点项目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网上申报及填报要求

  1.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上传。

  2.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3.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栏,填写评审通过时间。

  5.“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成果取得多项奖项的只填写最高奖项。注明项目类别,如“奖励:XX二等奖”“实用新型专利:XX”等。“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6.“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电子刊物。“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题目”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填写作品名称。“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7.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数据将进行锁定,不再受理。

  初级需报送的纸质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3纸型,必须是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

  2.《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5.论文、论著、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6.《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三)中级需报送的纸质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型,必须是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复印件。(如证书丢失,须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实行代表作制度,著作、论文、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报送的论文、成果要与网上申报时填报内容一致。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

  5.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1份。

  6.《“六公开”监督卡》1份。

  7.《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

  8.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9.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同时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由评审系统导出。
  10.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书》1份,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内,并按照材料装订要求(附件3)进行装订。并将附件3张贴在档案袋表面。需申报材料一律由呈报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呈报单位材料要求

  1.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报送从系统中生成打印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本单位有2人以上同时申报同级别的,出具单位推荐排序表原件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邮箱zzjt617@163.com,花名册中的序号请与纸质材料档案袋表面粘贴的“呈报部门编号”保持一致(编号请用签字笔填写数字)。各呈报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材料按照顺序排好。

  2.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六公开”监督卡》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复印件等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做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方便查阅。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

  3.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各呈报单位须提前与市交通运输局建立路径,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系统中的电子数据材料要在1030日前一次性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审核要求和纪律要求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重点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5〕47号)进行审核,坚决杜绝虚假成果。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申报人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审核后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盖章,审核人要在申报人员材料上签名。要做好申报前的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填写《公示情况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材料一同报送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申报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纪律要求

  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评委会对退回率超过50%的呈报部门,可采取通报、全部申报材料退回修改的方式予以告诫。

  (四)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完善职称诚信制度

  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规定,申报评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为每人次100元、160元。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单位)于2025115日-116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光明大道4139号)61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662697。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5〕47号)要求执行。

 

  附件:1.公示情况表

  2.2025年度申报交通工程系列技术员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2025年度申报交通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2025年度申报交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

  3.档案袋目录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

公示情况表

单位名称:

申报人

 

申报专业

 

公示地点和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

(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材料

 

公示结果及处理意见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由申报人单位填写。2.公示材料栏填写单位将何种材料进行了公示。3.公示结果及处理意见栏请如实填写,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情况的请填写“公示结果无异议,同意推荐”,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填写异议情况及处理意见。

 

附件2-1

2025年度申报交通工程系列技术员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

姓名

申报系列

现从事专业

 
 

1

XXXX

王某某

交通工程

 

 

2

 

 

 

 

 

3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附件2-2

2025年度申报交通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

姓名

申报系列

现从事专业

 
 

1

XXXX

王某某

交通工程

 

 

2

 

 

 

 

 

3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附件2-3

2025年度申报交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

姓名

申报系列

现从事专业

1

XXXX

王某某

交通工程

 

2

 

 

 

 

3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附件3

呈报部门编号           

枣庄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表

档 案 袋

姓    名                      单    位                       

申报系列                      申报级别                       

申报方式                      联系电话                       

序号

材料名称

件数

序号

材料名称

件数

1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1

六公开监督卡,专家推荐表,公示情况,下达岗位通知书(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3

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

 

12

获奖

 

4

学历证明

 

课题

 

5

职称证书、聘任文件(复印件)

 

专利

 

6

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论文著作

 

7

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其他成果

 

8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

 

13

学术或社会兼职

 

9

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14

工作总结

 

10

工作经历证明

 

 

 

 

(注意:评审表单独放置;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第一册:2-11项,第二册:12-14项)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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