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药品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药品技术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有关单位,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5〕33号)要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药品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东营市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全市药品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办事机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评审范围及权限为:全市医药行业中从事医药生产科研设计和经营,且取得药学专业、药品工程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学历的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主管(中)药师、工程师资格,代评药师、中药师,药士、中药士、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四)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兼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职称的,须提交《东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等材料。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2025年度药品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药监规﹝2023﹞6号)规定执行。
(二)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申报人的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均2025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职称的依据。
三、申报流程
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报至市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
(一)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纸质版材料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
(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
(三)呈报部门需与“东营市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以前年度已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和单位之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重复注册、建立。
四、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查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公开公示制度,单位确定拟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拟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全面审核申报人员身份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四)呈报部门审核呈报。呈报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手续完备和内容齐全负责,并按规定审查和签署意见。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其他事宜
(一)按照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每人次160元,初级职称评审收费每人次100元。
(二)实行网上申报与部分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纸质材料须由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的材料。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
报送地点:东营市辽河路118号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404房间
联 系 人:王晓真
联系电话:8333032 13655463458
电子邮箱:dysjrsk@163.com
附件:2025年药品技术职称评审相关资料及表格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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