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企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企业实际,集团公司决定组织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各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对符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中级人员,需先通过企业内的专业技术能力等级结果鉴定,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职称资格评审环节。
2.依据专业技术能力标准清单,对参评人员近4年的工作业绩、创新、技术文案等方面工作成果,依据完成程度(效果、重要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严格程序。职称评审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方案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推荐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评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对推荐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有关职称评审的信访举报。
二、评审范围
各单位从事冶金工程、机械电气等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按照要求申报工程师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技术工作满 3 年,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 8 年,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
4.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评审中级职称以近 4 年计算,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四、材料提报程序及要求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纸质材料提交并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应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专业技术人员拟申报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五、评审管理
(一)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成员由公司分管领导、参评单位专业核心骨干和外部专家组成,结合相关规定建立评审委员会。同时,为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整体评审工作的实施、管理与监督工作,配合评审委员会领导开展评审工作等。
(二)评委会成员资格要求
中级评委会执行委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评委会职责
1.熟悉评审标准;
2.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客观评分;
3.出具评审意见、建议。
(四)评审流程
发布评审通知及要求-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专业能力鉴定-人力资源部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报送人社局审批-颁发资格证书。
(五)评审纪律
1.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要自觉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保密事项;
2.职称评审工作中,个人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不符合填写规范;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规违纪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六、评审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
1.职称考试鉴定:10月25日-11月10日组织符合中级职称资格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鉴定。
2.职称评审专题会:依据鉴定达标结果,11月20日前完成公司内部专业组职称评审、内部公示等工作。
3.材料上报:系统材料上报时间为11月5日,数据修改时间为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费标准
职称申报评审收费严格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收费标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
七、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后发放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
附件:1.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类别及数量
-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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