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报送2025年度集团公司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25年度集团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17:00,以各单位在系统内提报至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
集团公司总部、各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与所在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有关政策条件
(一)申报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应满足以下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条件。
1.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申报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所依据的评价标准,如属于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专业,按照新出台的标准条件执行;如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新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中公布。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时,须提供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每年不少于90 学时的继续教育数据(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2/3),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四)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申报方法步骤
工程技术初级评审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流程,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将评审材料逐级呈报至“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申报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注意:申报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的申报系列选择“工程技术”(无任何后缀)。“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参照《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附件1)
3.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qdjxjy.com.cn/),上传近5年的继续教育材料(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用人单位在该平台上进行审核认定,审核认定合格(即每年完成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后,专业技术人员点击“上传至省平台”,其继续教育数据将上传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和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需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1.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资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账号。
2.路径申请。数据上报前,须先开通申报路径,否则数据无法上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点击“职称评审”-“单位路径申请”-“新增路径”,输入“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已申请的单位无需再申请)
(四)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审核受理
集团公司评委会收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已审核受理。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集团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五)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申报人员系统中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须在此表上由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表》,报送至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评审表》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在集团公司评审委要求的期限内将《评审表》,报送至集团公司。
4.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评审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报送时间。本年度集团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网上初次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以呈报部门在系统内首次提报至集团公司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二)压实申报责任。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用人单位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严格工作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各单位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8895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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