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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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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1
高密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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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号)、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高人社发〔2025〕51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农业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能够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4.具备指导农业技术员的能力。

5.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6.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填报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填报。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及要求

1.《高密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农业初级系列花名册》原件1份(A3纸型,Excel格式,填写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5份(A3纸型,必须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3.申报人员学历证明材料,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同时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报告1份,其中报告有效期应选择6个月,验证期限至少到2025年12月31日,并经工作单位盖章审核。申报人员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确实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正常查验学历信息,可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课题、获奖等,每种类型不超过3项,合计总数不超过15项)。

5.技术员需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6.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7.《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8.《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原件1份。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原件1份,并附反映公开公示情况的5寸清晰照片(粘贴在A4纸上)或A4纸打印清晰照片1张,公示照片须申报人、单位审核人签字,工作单位加盖印章。

10.提供单位出具的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结果证明1份,事业单位须由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2.由工勤岗或管理岗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请提供由人社局备案的证明材料。退役军人签订合同时聘任岗位为专业技术的,请提供入职合同复印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填报时需注意的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评审表》的所有个人信息,评审表应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导出。

2.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3.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要严格按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

4.技术员的聘任时间及年限中的“年限”是指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5年年底;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应按实际参加教育的情况填写。

5.现专业技术职称,要规范填写(如: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6.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课题、获奖等,合计总数不超过15项)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系统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如位次: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申报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其中:专利需提供推广应用证明、专利检索证明;论文需提供三网(知网、万方、维普)查重证明、三网之一收录截图、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询截图;课题需提供立项、任务书、结项等全过程文件。

7.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1200字左右),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

8.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要填写明确呈报意见。

9.专家委员会推荐评议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

10.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报送材料时,须上报花名册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评审表》和申报人员档案材料顺序要与《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一致。

12.接收纸质材料时,个人科研成果、奖励情况及论文、著作应与评审系统中完全一致。个人科研成果、奖励情况需提供原件,涉及多人获奖或团体奖的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复印件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奖项中无法体现申报人姓名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个人论文、著作及发表的刊物文章,不需提交原件,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文章页的复印件并经单位盖章审核,同时在相关页面上对本人姓名用铅笔圈注。接收材料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电子刊物。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13.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应保持评审系统与纸质材料一致性。申报人员在评审系统填报时,相关佐证材料(PDF、图片等)均需在评审系统的“上传其他证明附件”或“附件展示”中上传,并备注所上传附件名称。

14.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建立路径至高密市农业农村局,应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报。

四、其他事项

(一)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在处分

期或影响期内的,当年度不得申报;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评审学历是指国家或省内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对于所

学专业不再限定相关或相近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

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

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费用

各企业、村居由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通知。各镇(街、区)、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

报送时间:纸质版材料和网上报送时间为2025102810月29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报送地点:市民之家4号楼532

评审费用:初级评审费100元/人(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予收取)

联系电话:0536-2636080

电子邮箱:nyjzgk001@126.com

  

附件:1.高密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农业初级系列花名册 

    2.“六公开”监督卡

    3.专家评议表

    4.公示情况表

    5.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6.评审材料封面

    7.2025年度高密市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高密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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