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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水利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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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3
潍坊市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水利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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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要求及工作部署,现将2025年度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申报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水利规划、水利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地质、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机械与设备安装、施工管理、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水利生产运行、水利管理、防汛抗旱、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与水环境、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水利科研与技术咨询等19个专业。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1.2025年度水利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水规字﹝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水利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2025年度水利工程工程师申报实行个人网上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查的申报推荐办法。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需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报至潍坊市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提交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统一提报潍坊市水利局,选择系列为“水利工程”。申报人应如实、准确、规范地填写所有申报信息,并在系统上传本人清晰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内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需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二)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2.“专业工作年限”指毕业至今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

3.“全日制学历”指参加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评审依据学历”指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最高学历或学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时间及所学专业,要严格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系统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如有学信网验证码须填写。如证书丢失或学信网查询不到,须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或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规范填写。“聘任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上传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丢失的,须上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扫描件;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或聘用文件)原件扫描件。改系列申报的,还须上传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扫描件;以水利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作为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的,须上传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以职业技能资格申报职称的,须上传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双肩挑”人员,须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盖章)原件扫描件;非企事业单位交流聘用的企事业单位的,须上传到企事业单位任职文件、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5.“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栏据实填写,上传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原件扫描件。

6.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至少填写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上传每年年度考核表原件扫描件。

7.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8.工作经历,应与人事档案一致。从参加工作时间填起,时间连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受系统打印条目限制,如果无法显示完全,可对工作经历进行合并。

9.“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总数不超过15项,应包括体现申报人员符合评审依据业绩成果条件的代表性成果。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取得现职称以前获得的不得填写。同一成果只能选填“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其他”中的一类,不能重复填写。取得的成果奖励、参与的课题调研、取得的专利和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申报人“位次”栏,独立完成人用“1/1”(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表示,以此类推。“时间”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或发表出版时间为准。“成果名称”按照“类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获奖:成果名称(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市级重点课题调研:****)”、“专利类型:专利名称(发明专利:****)”、“论文(著作):作品标题全称”。“论文”需填写验证网址。对用稿证明、电子刊物、复印件以及截止日期之后取得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上传佐证材料:

“获奖表彰”:成果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

“课题项目”:课题、调研和科研项目成果原文原件,项目立项和验收材料(或课题立项、开题、结题材料),证明本人位次的材料,政府部门印发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计划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专利”:专利证书正本原件扫描件,有实践推广应用证明的同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论文著作”:论文需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原件扫描件和知网、万方、维普网数据库检索页面截图;发表在国外刊物的论文,需上传论文的英文、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例如山东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扫描件。著作需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目录页、出版信息页和内容页的前两页原件扫描件。

“其它”:工程建设项目批复、开工备案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体现工程规模的文件、体现本人位次的文件原件扫描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与安全监督、建设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佐证材料,需包含竣工验收鉴定书。

运行管理规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水土保持专项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原文原件(封面、目录或原文前两页)、正式印发文件或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体现工程规模的文件、体现本人位次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标准化建设成果通过水利部评价通报、省水利厅印发标准化管理评价报告书文件及标准化管理评价报告书原件扫描件。

10.“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工作业绩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成绩效果要具体明确。总字数在1200字以内,按照系统要求不得体现人员姓名。具体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必须说明本人符合标准条件要求的业绩成果条件的情形,未规范说明的材料不予受理。第二部分可总结说明完成的其他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工作成效或其他成果奖励等。

11.上传其他附件:“六公开”监督卡、专家评议表、公示情况照片及公示无异议报告等其他需要上传的附件。

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符,申报人承担一切后果。对学术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各有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工作,不得放宽标准条件推荐申报,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发挥实效。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导出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申报人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完整齐全,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2.呈报部门提供《2025年度水利工程中级申报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见附件,A3纸型打印),并加盖呈报部门公章。

3.单位有2人以上同时申报的,需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和排序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在系统提交时填写推荐顺序。

4.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情况说明》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证明。

5.申报人员学历证明材料、“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如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及其他类业绩成果等原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单位公布的聘任文件。

8.社保缴费证明。

9.《“六公开”监督卡》1份,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和材料公示照片。

1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1份。

1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13.事业人员担任行政职务的提供《事业人员兼职审批表》及职务公布文件。

1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15.改系列(专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0月24日,请各呈报部门(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报送地点: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1楼东区市水利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6-8091892

电子邮箱:wfslzzrsk@wf.shandong.cn

 

附件:1.潍坊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水利工程中级花名册

2.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情况说明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

          

潍坊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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